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竹簡字第942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竹簡字第94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7年度竹簡字第942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97年度偵字第217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甲○○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及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間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可資參照。本件被告所為多次擅自重製、公開傳輸之行為,係為提高個人網站下載率之單一目的而為之;且其所為上開犯罪,屬公開傳輸及重製,性質上接近前開判決所指之「製造」、「散布」,僅其行為客體為無體財產權,故以「重製」、「傳輸」定義,而上開行為同具反覆實施性質,且時間密接,手法相近,可認係實質上一罪,無庸細究行為次數而分論併罰。又被告基於一個犯罪決意,將未獲授權之電影檔案下載重製至電腦再上傳至其申請之網站空間後,以超連結方式使不特定人得以自行下載傳輸而重製於其等電腦硬碟或記憶體之內,則被告所為重製及公開傳輸之行為,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且其於重製後,他人得不斷公開傳輸,是該公開傳輸之犯罪結果更甚於其重製犯行,自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情節較重之擅自以公開傳輸方法而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處斷(上開2罪法定刑相同,而被告公開傳輸其所非法重製之視聽著作,使其他不特定人得以免費下載該等視聽著作,此情節所侵害告訴人之視聽著作著作財產權之程度自較被告單純自行重製為重)。聲請意旨認被告所犯上揭2罪應予分論併罰等語,容有誤會,併予敘明。
三、爰審酌被告不尊重他人智慧之結晶,擅自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致告訴人財產受損,亦嚴重影響國家之國際視聽及形象,惟念及被告並非意圖營利而為前揭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現仍為在學學生,年輕識淺,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偵查程序及科刑判決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審酌上開因素,認暫不執行其刑為當,併予宣告緩刑2年。又為導正其錯誤偏差觀念及行為,以期被告有正確之法治認知及正確之價值觀念,併宣告被告於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以期被告自新向上。
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93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林佑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7年8月22日
書記官蕭惠婷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6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97年度偵字第2179號被告甲○○男24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桃園縣○○鄉○○路○○○號居新竹市○○區○○○路○○○巷○號3樓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甲○○明知如附表所示之「神鬼奇航3:世界的盡頭」等63部視聽著作,分別係美商迪士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迪士尼公司)、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下稱華納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福斯公司)、美商環球影片製作有限責任合夥(下稱環球公司)、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哥倫比亞公司)、美商新力影片家庭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力公司)、美商新線製作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線公司)、美商 派拉蒙 影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派拉蒙公司)等著作權人享有著作財產權,現均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內,未經該等公司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或公開傳輸,且可預見其將如附表所示之電影檔案置於網路空間上供人下載,將使眾多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重製之人,得藉以非法重製上開視聽著作,而侵害如附表所示之著作財產權。詎其仍基於重製及公開傳輸上開著作物之犯意,未經如附表所示之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自民國96年8月間某日起,在新竹市○○區○○○路○○○巷○號3樓住處內,利用其所有之電腦設備連接網際網路,先至臺灣gogo
box.com.tw網站以「grs2000s」為帳號申請免費網站空間,並透過網路下載重製如附表所示之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之電影檔案,再將上開檔案上傳至網址為http://gogob
ox.com.tw/grs2000s之電子儲存空間內,復以「grs2000s」帳號,建立超連結至「維克斯討論區論壇」,將含有如附表所示電影檔案之gogobox免費網站空間,使不特定人得以點選超連結下載如附表所示之電影檔案,而以此方式侵害如附表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著作財產權。嗣於97年3月10日中午12時45分許為警循線查獲而查悉上情。
二、案經附表所示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一)被告甲○○於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二)告訴代理人乙○○於警詢中、 李中生 於偵查中之指訴。
(三)被告甲○○於「gogobox」網站之帳號資料、雅虎奇摩帳號「grs2000s」之申請人資料及IP登入紀錄、中華電信寬頻網路用戶資料。
(四)「維克斯討論區論壇」網站之網頁列印資料。
(五)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被侵害視聽著作及權利相關證件清冊、網際網路侵權事實蒐證資料、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桃園分隊偵查報告書及蒐證照片6張。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擅自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及同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另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可資參照。是被告透過網路下載重製附表所示之電影檔案後,再將之上傳至「gogobox」免費網站空間內,復以「grs2000s」帳號,建立超連結至「維克斯討論區論壇」,將含有如附表所示電影檔案之gogobox免費網站空間,供不特定人點選超連結後即可從事連線下載或公開傳輸等行為,係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被告之犯行,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又被告所犯上開2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7年6月28日
檢察官宋重和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97年7月7日
書記官陳律┌──┬───────────┬───────┐│編號│被告侵權之視聽著作│著作財產權人│││││├──┼───────────┼───────┤│1│神鬼奇航3:世界的盡頭│迪士尼公司│├──┼───────────┼───────┤│2│超級盃奶爸│迪士尼公司│├──┼───────────┼───────┤│3│神鬼奇航│迪士尼公司│├──┼───────────┼───────┤│4│神鬼奇航2:加勒比海盜│迪士尼公司│├──┼───────────┼───────┤│5│荒野大飆客│迪士尼公司│├──┼───────────┼───────┤│6│小熊維尼之長鼻怪大冒險│迪士尼公司│├──┼───────────┼───────┤│7│300壯士:斯巴達的逆襲│華納公司│├──┼───────────┼───────┤│8│料理絕配│華納公司│├──┼───────────┼───────┤│9│我是傳奇│華納公司│├──┼───────────┼───────┤│10│神鬼無間│華納公司│├──┼───────────┼───────┤│11│恐怖拜訪│華納公司│├──┼───────────┼───────┤│12│ 哈利波特 5:鳳凰會的密│華納公司│││令││├──┼───────────┼───────┤│13│哈利波特2:消失的密室│華納公司│├──┼───────────┼───────┤│14│哈利波特3:阿茲卡班的│華納公司│││逃犯││├──┼───────────┼───────┤│15│哈利波特:神祕的魔法石│華納公司│├──┼───────────┼───────┤│16│哈利波特:火盃的考驗│華納公司│├──┼───────────┼───────┤│17│瞞天過海3:十三王牌│華納公司│├──┼───────────┼───────┤│18│賭你愛上我│華納公司│├──┼───────────┼───────┤│19│鼠來寶│福斯公司│├──┼───────────┼───────┤│20│殺手47│福斯公司│├──┼───────────┼───────┤│21│異形戰場2│福斯公司│├──┼───────────┼───────┤│22│魔法玩具城│福斯公司│├──┼───────────┼───────┤│23│終極警探4.0│福斯公司│├──┼───────────┼───────┤│24│光明追捕手-黑紀元│福斯公司│├──┼───────────┼───────┤│25│毀滅倒數│福斯公司│├──┼───────────┼───────┤│26│美國黑幫│環球公司│├──┼───────────┼───────┤│27│反恐戰場│環球公司│├──┼───────────┼───────┤│28│蓋世奇才│環球公司│├──┼───────────┼───────┤│29│雙面翻譯│環球公司│├──┼───────────┼───────┤│30│慕尼黑│環球公司│├──┼───────────┼───────┤│31│臥底│環球公司│├──┼───────────┼───────┤│32│聯航93│環球公司│├──┼───────────┼───────┤│33│末代浩劫│環球公司│├──┼───────────┼───────┤│34│雙面特勤│環球公司│├──┼───────────┼───────┤│35│王牌天神續集│環球公司│├──┼───────────┼───────┤│36│當我們"假ㄍㄟ、"在一起│環球公司│├──┼───────────┼───────┤│37│神鬼認證3:最後通諜│環球公司│├──┼───────────┼───────┤│38│神鬼認證│環球公司│├──┼───────────┼───────┤│39│神鬼認證2:神鬼疑雲│環球公司│├──┼───────────┼───────┤│40│惡靈戰警│哥倫比亞公司│├──┼───────────┼───────┤│41│惡夜30│哥倫比亞公司│├──┼───────────┼───────┤│42│全民情聖│哥倫比亞公司│├──┼───────────┼───────┤│43│當幸福來敲門│哥倫比亞公司│├──┼───────────┼───────┤│44│衝浪季節│新力公司│├──┼───────────┼───────┤│45│黃金羅盤│新線公司│├──┼───────────┼───────┤│46│靈異23│新線公司│├──┼───────────┼───────┤│47│ 史密斯 先生│新線公司│├──┼───────────┼───────┤│48│髮膠明星夢│新線公司│├──┼───────────┼───────┤│49│尖峰時刻3│新線公司│├──┼───────────┼───────┤│50│絕命終結站│新線公司│├──┼───────────┼───────┤│51│絕命終結站2│新線公司│├──┼───────────┼───────┤│52│絕命終結站3│新線公司│├──┼───────────┼───────┤│53│蜂電影│派拉蒙公司│├──┼───────────┼───────┤│54│瘋狂理髮師:倫敦首席惡│派拉蒙公司│││魔剃刀手││├──┼───────────┼───────┤│55│貝武夫:北海的詛咒│派拉蒙公司│├──┼───────────┼───────┤│56│七日之癢│派拉蒙公司│├──┼───────────┼───────┤│57│星塵情緣│派拉蒙公司│├──┼───────────┼───────┤│58│變形金剛│派拉蒙公司│├──┼───────────┼───────┤│59│夢幻女郎│派拉蒙公司│├──┼───────────┼───────┤│60│恐怖社區│派拉蒙公司│├──┼───────────┼───────┤│61│狙擊生死線│派拉蒙公司│├──┼───────────┼───────┤│62│冰刀雙人組│派拉蒙公司│├──┼───────────┼───────┤│63│索命黃道帶│派拉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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