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字第3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23日
裁判案由:返還價金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上字第346號上訴人 董漢強 訴訟代理人 王國傑 律師複代理人 甯若蓁 律師被上訴人滙茂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游智誠 被上訴人 李澤汝 共同訴訟代理人 李永然 律師
張信陽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價金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8月23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吳謙仁
法官蘇瑞華法官李瓊蔭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8月24日
書記官王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