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拍字第42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拍字第42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2月0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拍字第427號
聲請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樓法定代理人甲○○
樓代理人乙○○相對人丙○○
31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緣相對人於民國95年5月5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票據、保證、違約金、損害賠償等一切債務之清償,設定新臺幣(下同)2,96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權利存續期間自95年
5月3日起至125年5月2日止,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計算,並經地政機關於95年5月5日辦畢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95年5月9日起依上開約定向聲請人銀行借款2,460,000元,並簽訂借款契約書,借款期間自實際撥款日起,共計15年,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借款利率按上開契約書約定計算,並隨聲請人均利型指數利率變動而調整,倘相對人未依約繳納本息,經聲請人通知或催告後,即喪失期限利益,借款視為全部到期,應一次全數清償,除仍按上開利率計算遲延利息外,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10,超過
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詎相對人就上開借款僅繳至97年8月9日即未依約攤還,尚欠本金2,165,
041元、利息及違約金未償,依約定上開借款視為全部到期,應一次全數清償,屢經催討無效,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及其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款契約書、授信明細查詢單、單筆授信攤還及收息記錄查詢單、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等件為證。
三、經查,聲請人所提上開資料,核與其聲請意旨相符,且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函知相對人得於函到5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函並已於98年1月28日合法送達相對人,惟迄未見相對人有所陳述,從而,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2月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盧玉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狀。
書記官謝國聖中華民國98年2月3日┌─────────────────────────────────────────────────────────────┐│附表(土地):97年度拍字第427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1│新竹縣│竹北市○○○段││537│建│││154.6│1分之1││└─┴───┴────┴────┴────┴────────┴─┴──┴──┴───────┴───────┴───────┘┌───────────────────────────────────────────────────────────────┐│附表(建物)︰97年度拍字第427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編│建│││├─┬─┬─┬─┬─┬─┬─┬─┬─┬─┬─┬─┼────┬─┬─┤權利│││││││主要建築│一│││││││││││合│主要建│面│面││││││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備考││││││材料及│││││││││││││築材料││││││號│號││││││││││││││││││單│範圍│││││││房屋層數│層│││││││││││計│及用途│積│位│││├─┼─┼──────┼────┼────┼─┼─┼─┼─┼─┼─┼─┼─┼─┼─┼─┼─┼────┼─┼─┼───┼─────┤│1│2│新竹縣竹北市○○○段│住家用、│7│││││││││││7│││平│全部││││6│下斗崙路31號│537地號│加強磚造│2│││││││││││2│││方││││││││、1層│‧│││││││││││‧│││公│││││││││5│││││││││││5│││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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