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2565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司促字第25658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10年度司促字第25658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務人 徐珮汝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柒拾叁萬叁仟捌佰柒拾肆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
(一)債務人徐珮汝於民國104年08月06日向債權人借款200,000元,約定自民國104年08月06日起至民國111年08月0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78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0年07月28日止累計61,892元正未給付,其中57,983元為本金;2,616元為利息;1,293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1)所示之利息。
(二)債務人徐珮汝於民國107年01月03日向債權人借款260,000元,約定自民國107年01月03日起至民國114年01月03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8.78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0年07月28日止累計166,930元正未給付,其中162,152元為本金;4,778元為利息;0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2)所示之利息。
(三)債務人徐珮汝於民國104年08月06日向債權人借款106,037元,約定自民國104年08月06日起至民國111年08月0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1.78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0年07月28日止累計33,458元正未給付,其中30,727元為本金;1,438元為利息;1,293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3)所示之利息。
(四)債務人徐珮汝於民國109年08月06日向債權人借款480,000元,約定自民國109年08月06日起至民國116年08月06日止按月清償本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12.78採機動利率計算,依約定如有停止付款或經票據交換所通知拒絕往來者,或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等「喪失期限利益之加速條款」情形之一時,借款債務視為全部到期,此有借據為證。詎債務人未依約履行債務依雙方所立借據約定當即喪失期限之利益,上述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債務人至民國110年07月28日止累計471,594元正未給付,其中454,120元為本金;16,989元為利息;485元為依約定條款計算之其他費用,債務人依約除應給付上開款項外,另應給付如附表編號:(004)所示之利息。
(五)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額債務,而所請求之標的,茲為求清償之簡速,以免判決程序之繁雜起見,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八條之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相對人發支付命令,實為法便。
釋明文件:小額信貸借據、約定條款、帳務明細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附表110年度司促字第25658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徐珮汝│自民國110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78%│││57983元││7月29日││計算之利息│├──┼────┼─────┼──────┼──────┼───────┤│002│新臺幣│徐珮汝│自民國110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8.78%│││162152元││7月29日││計算之利息│├──┼────┼─────┼──────┼──────┼───────┤│003│新臺幣│徐珮汝│自民國110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1.78%│││30727元││7月29日││計算之利息│├──┼────┼─────┼──────┼──────┼───────┤│004│新臺幣│徐珮汝│自民國110年0│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12.78%│││454120元││7月29日││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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