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度上字第26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上字第26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3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字第二六0號
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陳國堂 律師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李明益 律師
凃啟夫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二庭~B1受命法官周慶光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七日~B法院書記官馬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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