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8年簡上字第1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回復地上權登記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簡上字第100號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劉榮治 律師被上訴人阿里山鄉公所法定代理人甲○○被上訴人嘉義縣政府法定代理人 張花冠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張宗存 律師
蔡碧仲 律師 陳振榮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回復地上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
民二庭法官林中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
書記官黃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