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69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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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等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六九號
公訴人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懲治走私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九十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續行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林俊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憲文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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