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96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除字第96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8年度除字第969號聲請人 鄭聰頴 訴訟代理人 謝清枝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一○八年度司催字第四四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
民事第九庭法官劉台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
書記官吳芳玉┌──────────────────────────────────────┐│附表:108年度除字第96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起)│股票號碼(迄)│每張股數│張數│股數│││││││││├──┼────┼───────┼───────┼─────┼──┼─────┤│0001│泰安產物│105NE0000000│105NE0000000│10,000│9│90,000│││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002│泰安產物│105NF0000000│105NF0000000│100,000│3│300,000│││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003│泰安產物│105NG0000000│105NG0000000│1,000,000│3│3,000,000│││保險股份││││││││有限公司││││││├──┼────┼───────┼───────┼─────┼──┼─────┤│0004│泰安產物│105NX0000000│105NX0000000│921│1│921│││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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