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簡易庭106年度虎簡字第46號民事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虎簡字第46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訴訟代理人  林錦輝 律師
被   告  廖志平
       廖玉婷
       廖麗玲
       廖志龍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劉桃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106年8月18日
虎尾簡易庭法官張淵森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8月18日
書記官王政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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