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59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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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159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1月19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1593號原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戊○○訴訟代理人丙○○
乙○○己○○被告甲○○
丁○○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8年11月19日
民事鳳山分庭法官林意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1月19日
書記官陸艷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