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8年上訴字第9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16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上訴字第986號上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迦璋上列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金訴字第5號,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專三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宋松璟
法官文家倩法官顧正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莊佳鈴中華民國10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