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136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136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5日

裁判案由:給付電費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三六六號
原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法定代理人乙○○送達代收人甲○○被告富順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丙○○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電費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黃麟倫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陳君鑾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