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103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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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103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1038號聲請人 陳美麗 代理人 王敏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337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3月2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鍾素鳳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3月31日
書記官林玗倩┌───────────────────────────────────────────────────┐│附表:100年度除字第103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X-0000000-0│普通股│1│100││├──┼───────────────┼──────────────┼────┼───┼────┼───┤│002│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X-0000000-0│普通股│1│50││├──┼───────────────┼──────────────┼────┼───┼────┼───┤│003│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79-NX-0000000-0│普通股│1│95││├──┼───────────────┼──────────────┼────┼───┼────┼───┤│004│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0-NX-0000000-0│普通股│1│62││├──┼───────────────┼──────────────┼────┼───┼────┼───┤│005│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1-NX-0000000-0│普通股│1│169││├──┼───────────────┼──────────────┼────┼───┼────┼───┤│006│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2-NX-0000000-0│普通股│1│177││├──┼───────────────┼──────────────┼────┼───┼────┼───┤│007│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3-NX-0000000-0│普通股│1│198││├──┼───────────────┼──────────────┼────┼───┼────┼───┤│008│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84-NX-0000000-0│普通股│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