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單聲沒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單聲沒字第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1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單聲沒字第11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諭璇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0年度執聲字第127號、109年度緩字第7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黃諭璇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8年度偵字第33836號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108年12月26日確定,嗣於109年12月25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三麗鷗商標衣服14件等商品,係侵害商標權之仿冒商品,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商標法第98條係屬絕對義務沒收性質,侵害商標權之物當屬專科沒收之物。
三、經查,被告黃諭璇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08年度偵字第33836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並已於109年12月25日期滿,此經本院核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3836號偵查卷、109年度緩字第70號卷無誤,並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稽。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等物(見警卷第13至14頁、109年度緩字第70號卷第10頁扣押物品清單),為侵害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限公司、英商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權之物,此有鑑定報告書2份附卷可憑(見警卷第22、26頁),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應沒收,是本院認本件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黃光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李噯靜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附表:
┌──┬──────────────┬────┐│編號│仿冒商標商品│數量│├──┼──────────────┼────┤│1│仿冒「HelloKitty」商標衣服│14件│├──┼──────────────┼────┤│2│仿冒「HelloKitty」商標帽子│5件│├──┼──────────────┼────┤│3│仿冒「HelloKitty」商標內褲│7件│├──┼──────────────┼────┤│4│仿冒「HelloKitty」商標襪子│10件│├──┼──────────────┼────┤│5│仿冒「HelloKitty」商標玩具│8件│├──┼──────────────┼────┤│6│仿冒「HelloKitty」商標髮飾│34件│├──┼──────────────┼────┤│7│仿冒「HelloKitty」商標掛勾│3件│├──┼──────────────┼────┤│8│仿冒「HelloKitty」商標背包│1件│├──┼──────────────┼────┤│9│仿冒「HelloKitty」商標吊牌│2件│├──┼──────────────┼────┤│10│仿冒「HelloKitty」商標毛巾│15件│├──┼──────────────┼────┤│11│仿冒「Peppapig」商標髮飾│2件│├──┼──────────────┼────┤│12│仿冒「Peppapig」商標背包│8件│├──┼──────────────┼────┤│13│仿冒「Peppapig」商標筆袋│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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