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抗字第6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抗字第660號抗告人即受刑人 宋家銘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3月4日(113年度聲字第84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理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抗告人即受刑人甲○○(下稱抗告人)因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已確定在案,原審法院為上開案件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原審審核認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又抗告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判決定應執行刑罰金新臺幣(下同)3萬元確定;而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則經原審法院以110年度金訴字第239號判決定應執行刑罰金9000元確定,應受裁量權內部界限之拘束,並參酌抗告人所犯之罪名、手法、相隔時間及侵害法益等一切具體情狀,定其應執行罰金新臺幣38,000元,並諭知易服勞役折算標準。
二、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併科罰金部分,曾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以113年度聲字第261號裁定應執行罰金新臺幣32,000元,原審裁定於民國113年3月4日又就併科罰金部分定其應執行罰金新臺幣38,000元,相較之下,原審裁定對抗告人顯然不利,懇請撤銷原裁定等語。
三、按對於已判決確定之各罪,已經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如又重複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自有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違法;又定應執行刑之實體裁判,於確定後即發生實質之確定力,而有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數罪併罰案件之實體裁判,除因增加經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犯罪,或原定應執行之刑之數罪中有部分犯罪,因非常上訴、再審程序而經撤銷改判,或有赦免、減刑,更定其刑等情形,致原裁定判定刑之基礎已變動,而有另定應執行刑之必要者外,法院應受原確定裁定實質確定力之拘束,不得就該確定裁定已定應執行刑之數罪,其全部或部分再行定其應執行之刑,否則即有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121號、107年度台抗字第658號意旨參照)。次按關於數罪併罰之案件,如能等被告所犯數罪全部確定後,於執行時,始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所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無庸於每一個案判決時定其應執行刑,則依此所為之定刑,不但能保障被告(受刑人)之聽審權,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更可提升刑罰之可預測性,減少不必要之重複裁判,避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情事之發生(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裁定意旨參照)。
四、經查:㈠抗告人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之罪,均經判決確定在案
,且各罪犯罪時間均在編號1所示判決確定之前等情,有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固堪認定。然查聲請人即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乃就抗告人所犯如附表一所示罰金刑部分,向原審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刑(113年1月24日繫屬),由原審法院以113年度聲字第84號審理(即本案,下稱本案),然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附表一所示之罪(即附表二編號3、4、13)併同附表二1、2、5至1
2、14至16所示之罪,再向臺中地院重複聲請定其應執行刑(113年1月18日繫屬),由臺中地院以113年度聲字第261號受理,且經臺中地院於113年2月29日就附表二所示各罪,裁定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併科罰金部分應執行32,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壹日(下稱另案),抗告人不服,亦提起抗告而尚未確定等情,此有臺中地院113年度聲字第261號裁定、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公務電話查詢紀錄表附卷可參。聲請人向原審聲請如附表一之案件就罰金部分定其應執行刑,係與上開另案聲請定應執行刑之範圍部分重複(就附表二編號3、4、13部分),為減少不必要之重複裁判,且避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之情事發生,並提升刑罰之可預測性,有必要於同一定刑程序為定刑,尚無就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案件先予定刑之必要。
㈡綜上所述,聲請人就抗告人所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2所示罰金
刑部分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是否允妥,尚非無再予研求之餘地。從而,抗告人提起抗告,指摘原裁定不當,為有理由,且為保障被告權益及兼顧審級利益,爰由本院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原審法院再為適法之處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潘翠雪
法官商啟泰法官陳俞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李政庭中華民國113年5月29日附表一:原裁定附表
編號12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2次)、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2次)併科罰金新臺幣6千元(4次)犯罪日期108年7月10日至108年7月12日108年6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966號新竹地檢109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110年度金訴字第239號判決日期109年11月12日111年1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110年度金訴字第239號判決日期109年12月8日111年5月9日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16號(經臺中地院以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判決定應執型罰金新臺幣3萬元確定)新竹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390號(經新竹地院以110年度金訴字第239號判決定應執型罰金新臺幣9仟元確定)附表二:臺中地院113年度聲字第261號裁定附表
編號12罪名詐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日期107年6月9日107年7月1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5410號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103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73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769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24日108年10月24日確定判決法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案號107年度訴字第273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769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8月22日108年11月12日是否得易科罰金之罪是否備註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064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6322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編號34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共2罪)有期徒刑1年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共2罪)犯罪日期108年7月10日108年7月12日108年7月10日108年7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966、967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966、96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判決日期109年11月12日109年11月1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109年度金訴字第33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8日109年12月8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16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16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編號56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8月有期徒刑1年5月(共2罪)犯罪日期108年7月11日108年7月11日108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803、8969、9816、10079、10115、10116、10161、10429號、109年度偵字第1132、2417號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803、8969、9816、10079、10115、10116、10161、10429號、109年度偵字第1132、241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判決日期110年1月21日110年1月21日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4月23日110年4月23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569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569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編號78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共6罪)有期徒刑1年6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11日(共2次)108年7月11日至108年7月12日(共4次)108年7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803、8969、9816、10079、10115、10116、10161、10429號、109年度偵字第1132、2417號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803、8969、9816、10079、10115、10116、10161、10429號、109年度偵字第1132、2417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判決日期110年1月21日110年1月21日確定判決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案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109年度訴字第498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4月23日110年4月23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569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569號【編號1至8定刑為有期徒刑4年6月】編號910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共8罪)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犯罪日期108年7月10日(共5次)108年7月18日(共3次)108年7月10日(共2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竹地檢108年度少連偵字第76號、108年度偵字第13043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1210、121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竹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2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號判決日期110年6月9日110年11月15日確定判決法院新竹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2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8日111年1月4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新竹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783號【編號9定刑為有期徒刑1年6月】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416號【編號10、11定刑為有期徒刑1年8月】編號1112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10日(共2次)108年7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1210、1211號苗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0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號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553號判決日期110年11月15日110年11月10日(聲請書誤載為12日)確定判決法院臺中地院最高法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6號111年度台上字第882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1月4日111年3月16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416號【編號10、11定刑為有期徒刑1年8月】苗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075號編號1314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6仟元(共4罪)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犯罪日期108年6月29日(共4次)(聲請書誤載為108.06.28~108.06.29)108年7月2日(共2次,聲請書誤載為4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新竹地檢109年度少連偵字第30號、109年度偵字第6477號、110年度少連偵字第62號(聲請書誤載為新竹地檢108年度少連偵字第76號、108年度偵字第13043號)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883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新竹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239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530號判決日期111年1月20日112年9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新竹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10年度金訴字第239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530號判決確定日期111年5月9日112年10月17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新竹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390號【編號13定刑為有期徒刑1年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9仟元】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5650號【編號14至16定刑為有期徒刑2年10月】編號1516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共2罪)有期徒刑1年2月(共15罪)犯罪日期108年7月2日(共2次)108年7月2日(共15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8833號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4883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530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530號判決日期112年9月20日112年9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中地院臺中地院案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530號112年度金訴字第1530號判決確定日期112年10月17日112年10月17日是否得易科罰金罪否否備註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5650號【編號14至16定刑為有期徒刑2年10月】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5650號【編號14至16定刑為有期徒刑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