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審易字第1976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沈信宏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林裕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
書記官陳惠玲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審易字第1976號
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沈信宏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
刑事第五庭法官林裕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2日
書記官陳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