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除字第1012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除字第101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除字第1012號聲請人乙○○○訴訟代理人甲○○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5年9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2051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4年度催字第2051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5年8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莊珮君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95年9月26日
書記官何明昌┌──────────────────────────────────────────────────┐│附表:95年度除字第1012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