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4年訴字第3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26日
裁判案由: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訴字第346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忻蓉選任辯護人吳碧娟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7009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4年9月15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仁智
法官康敏郎法官簡仲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26日
書記官林玫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