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易字第43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易字第4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7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易字第43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再興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緝字第162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7月27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周瑞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家印中華民國105年7月27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