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交易字第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交易字第253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甲○○前於94年10月25日經本院以94年度交易字第253號刑事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涉過失傷害罪嫌告訴乃論),業認本件已不得逕以簡式審判程序審之1第2項規定,撤銷原裁定。
中華民國94
刑事第六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交易字第25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4日
裁判案由:過失傷害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交易字第253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本件被告甲○○前於94年10月25日經本院以94年度交易字第253號刑事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涉過失傷害罪嫌告訴乃論),業認本件已不得逕以簡式審判程序審之1第2項規定,撤銷原裁定。
中華民國94
刑事第六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