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4年上字第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權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94年度上字第44號上訴人華胤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邱明政 律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李文禎 律師
黃如流 律師 黃小舫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租賃權存在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謝肅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
書記官廖素珍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4年上字第4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30日
裁判案由:確認租賃權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94年度上字第44號上訴人華胤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訴訟代理人 邱明政 律師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李文禎 律師
黃如流 律師 黃小舫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租賃權存在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
民事第六庭
法官謝肅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11月30日
書記官廖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