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國字第12號
原告 齊秀華
被告 陳世明
法定代理人 黎尚育
被告 張榮瑋
共同訴訟代 魏敬峯 律師
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書 記 官 黃志微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國字第12號
原告 齊秀華
被告 陳世明
法定代理人 黎尚育
被告 張榮瑋
共同訴訟代 魏敬峯 律師
理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書 記 官 黃志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