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附民字第60號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簡上附民字第60號

原告 楊雅筑

被告 陳政郁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金簡上字第23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育仁

法官林靖淳

法官吳佩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婕宜

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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