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上易字第1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五七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周平凡 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2年上易字第1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五七號
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周平凡 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台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