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116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字第11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上字第1169號上訴人 蕭憲陽 訴訟代理人 鐘烱錺 律師被上訴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法定代理人 李翔宙 被上訴人國防部軍備局法定代理人 金壽豐 共同訴訟代理人 徐克銘 律師複代理人 林靜怡 律師
陳全正 律師上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官許正順
法官滕允潔法官蘇芹英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
書記官陳韋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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