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750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簡字第75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5月1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2年度簡字第750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珊華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2年度偵字第437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葉珊華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犯罪事實
一、葉珊華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分別為下列犯行:
㈠於民國112年1月9日20時19分許,至 黃惠君 經營之好康多揪團
購店(址設於:彰化縣○○鎮○○路0段00○00號)後,推著娃娃車,以徒手方式,竊取店內商品陳列架上擺放之智能語音燈座5個(共價值新臺幣【下同】245元)、LED自動感應照明燈5個(共價值125元)、電熱睫毛夾1個(價值159元)、元寶糖果盒1個(價值239元)、四層摺疊置物架1箱(價值699元)、背心收納袋3個(共價值117元)、 李子柒 螺絲粉4包(共價值380元)、KITTY加大墊板2組(共價值198元)、印尼奶茶1包(價值169元)、義大利麵4包(共價值140元)、花雕雞湯鍋1袋(價值99元)、蝦仁1袋(價值180元)、金龍牙刷2支(共價值58元)等物。得手後,即將之藏放在娃娃車下方,僅將另行選購之其他商品拿至櫃臺結帳後,即離去該店。嗣因黃惠君發現前述物品遭竊,經檢具店內監視錄影畫面報警追查後,為警循線查獲葉珊華,始悉上情。
㈡於111年9月間之某日,至上開店內,以徒手方式,竊取剃毛
刀3個、邊角防撞熊3個等物。得手後,隨即離去。嗣經警於追查犯罪事實㈠查獲葉珊華時,葉珊華於員警並未有任何確切之證據懷疑另涉有本次竊盜犯行前,即主動向員警供承全情,並將上開竊得之物交由警方扣案,自首而接受裁判。
二、案經黃惠君訴由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報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葉珊華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4373號卷【下稱偵卷】第10至13頁、第93至94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黃惠君於警詢中之證述相符(見偵卷第15至21頁),並有現場照片暨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和美分局和美派出所譯文各1份在卷可稽(見偵卷第31至52頁、第53至67頁),足認被告任意性自白應與事實相符。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上開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所為2次竊盜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㈡被告就犯罪事實㈡之竊盜犯行,於犯罪後未被有偵查犯罪職權
之機關或公務員發覺前,即主動向承辦員警坦白全情,並將竊得之物交由警方扣案,自首而接受裁判,可見被告已有悔悟之心,且有效節約司法資源,本院經裁量後,就此部分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漠視他人財產權益,任
意竊取他人財物,所為實有不該,惟考量被告於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實際賠償17萬7,600元,高於不法利得,可見被告於犯罪後積極彌補損害,暨衡酌被告碩士畢業之教育程度、已婚、育有1子、本案整體財產損害不高、犯罪時間相隔不久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刑,併均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時失慮,才犯下本案,犯罪後已坦承犯行,經過本案偵查、審理程序,應該可以知道警惕,再犯可能性不高,因認前開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宣告緩刑2年。
四、本案被告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實際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此有被告陳報狀及彰化縣和美鎮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在卷可參,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判決書送達後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王銘仁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陳德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
書記官陳孟君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