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55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553號聲請人 陳贊升 代理人 林惠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2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3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吳佳霖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書記官沈彤檍┌───────────────────────────────────┐│附表:│├──┬────────────┬──────────┬──┬─────┤│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7-NF-000228~000230│3│300,000│├──┼────────────┼──────────┼──┼─────┤│0002│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8-NF-000508~000520│13│1,300,000│├──┼────────────┼──────────┼──┼─────┤│0003│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6-ND-007516~007815│300│300,000│├──┼────────────┼──────────┼──┼─────┤│0004│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7-ND-0000000~14599│82│82,000│├──┼────────────┼──────────┼──┼─────┤│0005│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18929│9│9,000│├──┼────────────┼──────────┼──┼─────┤│0006│德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136│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