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原附民字第76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附民字第76號原告 陳美茹 被告 李諾維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原金訴字第90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簡芳潔法官蕭孝如法官林皇君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書記官陳青瑜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