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94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2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9452號債權人 梁元瑋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富家興建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補充釋明本件請求之原因事實(因聲請狀所載與狀附證據不符致原因事實不明)。
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
書記官吳淑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