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婚字第4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離婚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婚字第479號原告 李蕙娟 被告 陳敬 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0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三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家事法庭法官簡賢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書記官黃舜民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婚字第47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離婚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婚字第479號原告 李蕙娟 被告 陳敬 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0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三十四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家事法庭法官簡賢坤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
書記官黃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