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度除字第47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年除字第47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478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民國97年度催字第98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7年度催字第98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97年8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邱玉汝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書記官朱苑禎附表:
┌──┬──────────┬────────┬──┬─────┐│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1│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2│同上│88-ND-0000000-0│1│1,000│├──┼──────────┼────────┼──┼─────┤│3│同上│88-ND-0000000-0│1│1,000│├──┼──────────┼────────┼──┼─────┤│4│同上│88-ND-0000000-0│1│1,000│├──┼──────────┼────────┼──┼─────┤│5│同上│88-ND-0000000-0│1│1,000│├──┼──────────┼────────┼──┼─────┤│6│同上│88-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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