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92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92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九二五號
原告田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丙○○訴訟代理人 丁榮聰 律師被告日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八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B法官何悅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楊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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