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度除字第59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59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12月0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五九五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左:
主文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一九七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法官楊麗文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書記官洪木志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八日~F0~T48┌──────────────────────────────────────────────────┐│附表: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五九五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0│││││├─┼───────────────┼──────────────┼────┼───┼────┼───┤│2│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二│││││├─┼───────────────┼──────────────┼────┼───┼────┼───┤│3│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四│││││├─┼───────────────┼──────────────┼────┼───┼────┼───┤│4│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0│││││├─┼───────────────┼──────────────┼────┼───┼────┼───┤│5│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二│││││├─┼───────────────┼──────────────┼────┼───┼────┼───┤│6│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四│││││├─┼───────────────┼──────────────┼────┼───┼────┼───┤│7│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六│││││├─┼───────────────┼──────────────┼────┼───┼────┼───┤│8│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八│││││├─┼───────────────┼──────────────┼────┼───┼────┼───┤│9│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0│││││├─┼───────────────┼──────────────┼────┼───┼────┼───┤││聯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八0─ND─0000000─││壹│壹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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