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97年度南簡補字第83號
原 告 甲○○
被 告 臺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丙○○
被 告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原告與被告臺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確認地役權
關係不存在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惟查本件訴訟標
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5,000元,應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向本院(臺南市○○路○段○○○
號)補繳上開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翁金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7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彭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