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1年消債更字第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消債更字第155號債務人 陳金樹 上列當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五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未據提出如附表所示相關資料證明到院,爰定期命其補正如附表所示事項。
三、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本件聲請。中華民國101年12月5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法官林念祖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12月5日
書記官詹書瑋附件:
(一)更生若經准許,須預納更生程序費用新臺幣壹萬元(多退少補),請債務人表明是否有能力支付?
(二)請提出更生方案(償債來源為何?每月可供清償債務之金額為多少?)。
(原因:更生程序需債務人有固定收入為前提,然依聲請人更生聲請狀所記載,每月收入僅身障補助金4,700元,而每月生活基本開支卻高達68,300元。若上情均屬實在,則聲請人顯已入不敷出,有何餘額可供清償債務?請聲請人具體敘明其將以何等收入償還債務,並 陳明 每月可供清償債務之金額為多少。)
(三)請說明聲請人名下之不動產,是否同意變賣償債?並將聲請人名下之全部不動產,其登記謄本,均送院參辦。
(四)聲請人提出之財產目錄並未記載建物部分,何以每月需支出高達13,800元之房貸?是否房屋係 林素惠 所有?若是,該房屋及土地之地號、建號、門牌號碼為何?又所附調解書記載,債務人為林素惠而非聲請人。請注意聲請人與配偶林素惠若未約定其他財產制,即適用法定財產制,依民法第1023條第1項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故林素惠名下之房貸及其他債務,應由林素惠自行負責償還,不能計入聲請人之債務。重新據實陳報聲請人之正確債務及兩年內之必要支出(配偶、子女、他人之債務及支出均不得列入)。
(五)聲請人為金樹莊園藝器材行之負責人。請陳明該園藝器材行之統一編號為何?目前是否尚在營業?如是,請提出該園藝器材行每月營業額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否,亦請提出停止營業之證明。
(六)上開園藝商行若因聲請人行動不便之故,無法繼續擺攤營業,則其配偶林素惠是否繼續其營業?若否,原因如何?
(七)聲請人目前有無其他工作?如為臨時工亦請詳加說明工作內容為何?於何處工作?受雇於何人?雇主(或工頭)連絡方式?每日薪資若干?每月約可領得工資若干?並提出相關薪資證明。
(八)聲請人配偶 林素慧 目前之工作資料、每月收入各若干?又是否每月均有給予聲請人一定金額之扶養費用?若有,其金額若干?
(九)請提出聲請人全部子女之清單(應註明各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目前僅列次女 陳玟玲 、3女陳建汝,欠缺長女及兒子之資料),並註明全部子女目前之工作資料、每月收入各若干?渠等均已成年,對於聲請人均負撫養義務。渠等是否每月均有給予聲請人一定金額之扶養費用?若有,其金額若干?若不能負擔,原因為何?
(十)聲請人應將全部民間債權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電話、借貸之總額及現清償狀況均清楚列表,並就民間債權人部分提出證明文件(如借據、本票等,影本即可),說明借款之原因、時間、方式為何?償還方式為何?敘明是否現每月仍按時還款,及每月償還各債權人之明細金額若干?(不得僅籠統列出總額。)
(十一)聲請人自稱每月須回成大醫院就診及購買補充品。請提出醫療費用收據及購買補充品之發票或收據。
(十二)陳明聲請除領取身障補助金外,是否尚領取政府發給之老人年金、中低收入戶補助?或其他津貼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並應檢附證明文件。
(十三)請將聲請人及配偶、各子女名下目前所有之各金融帳戶存摺影印一份(須含封面及最新餘額)而提出。
(十四)聲請人如有其他財產收入如人壽保險單、投資型保險單、儲蓄型保險單、基金、股票等其他財產收入或具相當價值之動產,亦應並為陳明其種類之現值金額及提出證明文件影本。
(十五)聲請人若欲委任林素惠為代理人,必須提出民事委任狀,由聲請人親自簽名,不得由他人代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