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70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70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706號原告 黃正斌 被告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葉一堅 被告 張瑞振 共同訴訟代理人 宋重 和律師複代理人 鄭翔 致律師複代理人 吳瑞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8月15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菊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
書記官張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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