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度審簡字第4720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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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7年審簡字第472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7年度審簡字第4720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
乙○○上列被告等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7年度偵緝字第3239號、第3240號),嗣經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丙○○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壹月又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緣丙○○與乙○○為夫妻, 詎渠 2人明知自身票信不佳且已無清償貨款之能力,猶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先後於附表所示時間,隱瞞前述債信不佳之事實而先後向甲○○○所經營、位於高雄縣○○鄉○○○路435之1號「林園汽車材料行」訂購如附表所示汽車材料1批,另由乙○○簽發面額為新台幣(以下同)000000元之支票(支票號碼:AC0000000號、發票日期為95年12月5日)1紙予甲○○○收受,使甲○○○誤信渠等果有支付能力而陷於錯誤,遂同意依據丙○○之指示,陸續運送交付渠等所訂購前開汽車材料至指定地點,因而受有前開汽車材料與運費(附表編號①至⑥、⑩部分)及修繕(附表編號⑬部分)利益之財產上損失。嗣因上開支票及丙○○事後另行簽發用以擔保債務之本票3紙均不獲兌現,甲○○○方始知悉受騙。
二、上揭事實,業經告訴人甲○○○於偵查中指述綦詳,並有汽車材料明細表20份,本票3張,請款單、請款明細表及票據查詢資料各2件、支票暨退票理由單各1紙在卷可稽,復據被告2人於本院審理中均坦認上情不諱,足徵渠等自白核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職是,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俱應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丙○○、乙○○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既遂罪及同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本件起訴書就被告所犯法條部分雖未及記載刑法第339條第2項詐欺得利罪,惟觀諸犯罪事實、證據清單暨附表均已列明被告2人施用詐術取得運費及修繕利益之事實及證據方法,故此部分事實仍應認係在原起訴範圍內,本院自得併予審理,合先敘明。被告2人就前揭犯行彼此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2人就附表編號①至⑥、⑩及⑬部分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數罪名,各應成立想像競合而從一重論以詐欺取財既遂罪即為已足。再查,被告2人乃係出於同一犯罪計畫,進而先後實施如附表所示多次詐欺犯行,且觀諸其各次詐欺行為非僅時空緊接,犯罪模式亦屬雷同,彼此間具有密接關連性,是客觀上雖有數次構成要件行為,然為避免對渠等主觀上僅具有單一詐欺行為決意之事實產生重複評價之不當,自應包括論以一罪、即以法律上一罪加以評價,並視其犯罪實施次數與侵害程度而科予適當之刑,方屬允當。爰分別審酌被告2人犯罪之目的、手段、品行與智識程度,及因其犯罪所生危害雖屬非微,然念及渠等犯罪後尚能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又被告2人前揭犯罪時間係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所定減刑條件,應分別減為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此外,被告乙○○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件在卷可查,茲念其僅因一時失慮以致誤罹刑章,事後更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並與告訴人甲○○○達成和解在案,有卷附調解程序筆錄1份可佐,諒其經此起訴、審判程序,理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乃併予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另被告丙○○於本案判決前則因違反動產擔保交易法案件,經本院96年度簡字第114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在案,縱該罪事後要因法律修正廢止刑罰而無庸執行,然究與刑法宣告緩刑之要件容有未合,遂不為緩刑之諭知,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2項、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
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陳明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中華民國97年9月30日
書記官張琇晴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訂貨日期│商品種類名稱│數量│單價(元)│總金額│備註│├──┼─────┼──────┼──┼────┼────┼───┤│①│95年8月4日│后來令片日本│8│450│3600│銷貨│││19時13分├──────┼──┼────┼────┼───┤│││前盤後鼓進口│2│2900│5800│銷貨││││加重10孔│││││││├──────┼──┼────┼────┼───┤│││銅釘│80│5│400│銷貨│││├──────┼──┼────┼────┼───┤│││S桿修理包│2│650│1300│銷貨│││├──────┼──┼────┼────┼───┤│││運費│1│700│700│銷貨│││├──────┼──┼────┼────┼───┤│││后來令片煞車│2│1250│2500│銷貨││││蹄│││││││├──────┼──┼────┼────┼───┤│││運費│1│200│200│銷貨│├──┼─────┼──────┼──┼────┼────┼───┤│②│95年8月5日│煞車總邦ASSY│1│3800│3800│銷貨│││19時13分│10孔│││││││├──────┼──┼────┼────┼───┤│││抬頭邦浦新品│1│1萬4500│1萬4500│銷貨││││1403│││││││├──────┼──┼────┼────┼───┤│││使必路它貝扣│1│150│150│銷貨││││(直)│││││││├──────┼──┼────┼────┼───┤│││使必路它貝扣│1│150│150│銷貨││││(半圓)│││││││├──────┼──┼────┼────┼───┤│││運費│1│200│200│銷貨│├──┼─────┼──────┼──┼────┼────┼───┤│③│95年8月7日│壓縮機50824V│1│6500│6500│銷貨│││17時23分│雙溝0令新品││││││├─────┼──────┼──┼────┼────┼───┤││95年8月7日│方向機幫浦│1│8500│8500│銷貨│││17時54分│圓鑄造拆車│││││││├──────┼──┼────┼────┼───┤│││運費│1│200│200│銷貨││├─────┼──────┼──┼────┼────┼───┤││95年8月7日│煞車風龜總成│4│1500│6000│銷貨│││19時14分│/雙層│││││││├──────┼──┼────┼────┼───┤│││運費│1│200│200│銷貨│├──┼─────┼──────┼──┼────┼────┼───┤│④│95年8月8日│方向機幫浦4│1│9500│9500│銷貨│││19時14分│角鋁│││││││├──────┼──┼────┼────┼───┤│││八卦煞車控制│1│1700│1700│銷貨││││閥4孔4P││││││├─────┼──────┼──┼────┼────┼───┤││95年8月8日│曲軸齒輪正廠│1│1700│1700│銷貨│││14時55分├──────┼──┼────┼────┼───┤│││運費│1│150│150│銷貨││├─────┼──────┼──┼────┼────┼───┤││95年8月8日│差速器ASSY│1│25000│25000│銷貨│││13時45分│7齒39外匯│││││├──┼─────┼──────┼──┼────┼────┼───┤│⑤│95年8月10│離合器分邦│1│5600│5600│銷貨│││日18時37分├──────┼──┼────┼────┼───┤│││輔助鋼板吊架│1│650│650│銷貨│││├──────┼──┼────┼────┼───┤│││輔助鋼板鋼墊│1│250│250│銷貨│││├──────┼──┼────┼────┼───┤│││螺絲雙帽鋼│1│50│50│銷貨││││14*50MM│││││││├──────┼──┼────┼────┼───┤│││運費│1│200│200│銷貨│├──┼─────┼──────┼──┼────┼────┼───┤│⑥│95年8月17│后來令片西德│40│450│1萬8000│銷貨│││日19時15分│正廠│││││││├──────┼──┼────┼────┼───┤│││運費│1│250│250│銷貨│││├──────┼──┼────┼────┼───┤│││ 哈夫 後輪拆車│1│7200│7200│銷貨│││├──────┼──┼────┼────┼───┤│││哈夫三角墊片│10│30│300│銷貨│││├──────┼──┼────┼────┼───┤│││水邦浦│1│6000│6000│銷貨│├──┼─────┼──────┼──┼────┼────┼───┤│⑦│95年8月19│車尾控制閥│1│2200│2200│銷貨│││日19時16分│修理包│││││├──┼─────┼──────┼──┼────┼────┼───┤│⑧│95年8月21│方向機頭外匯│1│24000│2萬4000│銷貨│││日18時34分││││││├──┼─────┼──────┼──┼────┼────┼───┤│⑨│95年8月26│電瓶N150HOPE│2│2100│4200│銷貨│││日10時15分├──────┼──┼────┼────┼───┤│││電瓶N100CAMF│1│1500│1500│銷貨│││├──────┼──┼────┼────┼───┤│││煞車風龜前│2│1900│3800│銷貨│││├──────┼──┼────┼────┼───┤│││煞車調整器後│1│3200│3200│銷貨│││├──────┼──┼────┼────┼───┤│││離合器片│1│3200│3200│銷貨│││├──────┼──┼────┼────┼───┤│││離合器壓板│1│4800│4800│銷貨│├──┼─────┼──────┼──┼────┼────┼───┤│⑩│95年8月31│水邦浦│1│7000│7000│銷貨│││日19時16分├──────┼──┼────┼────┼───┤│││運費│1│200│200│銷貨│││├──────┼──┼────┼────┼───┤│││空壓機運費│1│200│200│銷貨│├──┼─────┼──────┼──┼────┼────┼───┤│⑪│95年8月7日│方向機幫浦圓│1│8500│8500│銷退││││鑄造拆車│││││││├──────┼──┼────┼────┼───┤│││離合器分邦│1│5600│5600│銷退│││├──────┼──┼────┼────┼───┤│││煞車風龜前│2│1900│3800│銷退│││├──────┼──┼────┼────┼───┤│││煞車調整器後│2│2100│4200│銷退│├──┴─────┴──────┼──┴────┴────┴───┤│小計(95年8月份)│164450元(銷貨186550元減去銷退22│││100元)│├──┬─────┬──────┼──┬────┬────┬───┤│⑫│95年9月1日│煞車總邦KNOR│1│6500│6500│銷貨│││18時3分│R│││││││├──────┼──┼────┼────┼───┤│││煞車總邦修理│1│2200│2200│銷貨││││ 包西德 │││││││├──────┼──┼────┼────┼───┤│││後輪軸承修理│2│1000│2000│銷貨││││包西德│││││││├──────┼──┼────┼────┼───┤│││空氣蕊MANN│1│1800│1800│銷貨│││├──────┼──┼────┼────┼───┤│││油封差速器│1│600│600│銷貨│├──┼─────┼──────┼──┼────┼────┼───┤│⑬│95年9月11│打氣邦浦修理│1│2500│2500│銷貨│││日16時24分│包雙缸日本│││││││├──────┼──┼────┼────┼───┤│││打氣邦浦修理│1│1500│1500│銷貨││││工資│││││├──┴─────┴──────┼──┴────┴────┴───┤│合計(95年8、9月份)│18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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