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新簡字第109號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訴訟代理人 盧泰順
被 告 許克群 即 許克忠
許克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法官許蕙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
書記官葉東平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新簡字第109號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訴訟代理人 盧泰順
被 告 許克群 即 許克忠
許克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法官許蕙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
書記官葉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