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第20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補字第2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4月29日

裁判案由: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補字第200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被告 黃信揚
李依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貳佰萬元。
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貳萬零捌佰元,如逾期未繳納,即駁回其訴。
理由
一、按提起民事訴訟者,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而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因債權之擔保涉訟,以所擔保之債權額為準;如供擔保之物其價額少於債權額時,以該物之價額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及第77條之6分別有所明定。土地若無實際交易價額,得以原告起訴時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為交易價額,核定訴訟標的價額(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841號民事裁定可資參照)。
二、本件原告起訴請求確認抵押債權不存在事件,未據其繳納裁判費;而根據其民事訴狀所載應受判決事項聲明:「確認被告黃信揚與被告李依珊間就附表所示不動產於民國95年4月25日所設定擔保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之債權不存在。被告李依珊應將附表所示不動產於95年4月25日向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以收件字號95年汐地字第077240號所為之抵押權設定登記應予塗銷。」核係因債權之擔保涉訟,且所擔保之債權額為200萬元;然附表所示不動產於原告起訴時之公告現值合計為200萬3,948元,則依前揭規定,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200萬元。則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之規定,應徵第1審之裁判費為20,800元。爰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如逾期未繳納,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4月29日
民事庭法官陳賢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4月29日
書記官陳永祥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104年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新臺幣)│├─┼───┼────┼─────┼────┼─────┼─┼─────┼───┼──────┤│1│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硫磺子坪│0000-0000│林│281.00│1/8│780元│├─┼───┼────┼─────┼────┼─────┼─┼─────┼───┼──────┤│2│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硫磺子坪│0000-0000│林│1,009.00│1/8│780元│├─┼───┼────┼─────┼────┼─────┼─┼─────┼───┼──────┤│3│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硫磺子坪│0000-0000│田│1,906.00│1/8│780元│├─┼───┼────┼─────┼────┼─────┼─┼─────┼───┼──────┤│4│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硫磺子坪│0000-0000│田│907.00│1/8│780元│├─┼───┼────┼─────┼────┼─────┼─┼─────┼───┼──────┤│5│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硫磺子坪│0000-0000│田│3,284.00│1/8│780元│├─┼───┼────┼─────┼────┼─────┼─┼─────┼───┼──────┤│6│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大尖山│0000-0000│旱│6,062.00│1/24│570元│├─┼───┼────┼─────┼────┼─────┼─┼─────┼───┼──────┤│7│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大尖山│0000-0000│林│1,489.00│1/24│570元│├─┼───┼────┼─────┼────┼─────┼─┼─────┼───┼──────┤│8│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大尖山│0000-0000│林│567.00│1/24│570元│├─┼───┼────┼─────┼────┼─────┼─┼─────┼───┼──────┤│9│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大尖山│0000-0000│旱│703.00│1/24│570元│├─┼───┼────┼─────┼────┼─────┼─┼─────┼───┼──────┤│10│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大尖山│0000-0000│旱│339.00│1/24│570元│├─┼───┼────┼─────┼────┼─────┼─┼─────┼───┼──────┤│11│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大尖山│0000-0000│林│5,257.00│1/24│570元│├─┼───┼────┼─────┼────┼─────┼─┼─────┼───┼──────┤│12│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溪底│0000-0000│林│15,121.00│1/24│890元│├─┼───┼────┼─────┼────┼─────┼─┼─────┼───┼──────┤│13│新北市│萬里區│頂萬里加投│二坪│0000-0000│建│63.00│1/8│3,400元│├─┼───┼────┼─────┼────┼─────┼─┼─────┼───┼──────┤│14│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林│272.00│1/24│610元│├─┼───┼────┼─────┼────┼─────┼─┼─────┼───┼──────┤│15│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466.00│1/24│610元│├─┼───┼────┼─────┼────┼─────┼─┼─────┼───┼──────┤│16│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旱│175.00│1/24│610元│├─┼───┼────┼─────┼────┼─────┼─┼─────┼───┼──────┤│17│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5,863.00│1/24│610元│├─┼───┼────┼─────┼────┼─────┼─┼─────┼───┼──────┤│18│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912.00│1/24│610元│├─┼───┼────┼─────┼────┼─────┼─┼─────┼───┼──────┤│19│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194.00│1/24│610元│├─┼───┼────┼─────┼────┼─────┼─┼─────┼───┼──────┤│20│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2,536.00│1/24│610元│├─┼───┼────┼─────┼────┼─────┼─┼─────┼───┼──────┤│21│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1,494.00│1/24│610元│├─┼───┼────┼─────┼────┼─────┼─┼─────┼───┼──────┤│22│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854.00│1/24│610元│├─┼───┼────┼─────┼────┼─────┼─┼─────┼───┼──────┤│23│新北市│萬里區│下萬里加投│尪子上天│0000-0000│田│1,154.00│1/24│610元│├─┼───┼────┴─────┴────┴─────┴─┴─────┴───┴──────┤││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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