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度金重訴字第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3年金重訴字第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3年度金重訴字第2號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申○
號選任辯護人王建強律師
吳小燕律師 林世勳 律師被告酉○○選任辯護人林世勳律師
吳小燕律師被告癸○○
己○○卯○○丑○○上四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黃厚誠 律師被告壬○○○
辛○○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郭淑慧 律師被告甲○○選任辯護人 王正嘉 律師
林瑩蓉 律師被告寅○○選任辯護人 黃郁婷 律師
林祺祥 律師被告玄○○選任辯護人林祺祥律師被告庚○○
未○○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就證據能力之有無,裁定如下:
主文附表一所示證據,有證據能力,列為審判期日應調查之證據。
附表二所示證據,無證據能力,審判期日不得提出主張。但得據為彈劾證據。
附表三所示證據,留待最後言詞辯論期日或判決時另行諭知有無證據能力。
理由
壹、【有證據能力之部分】
一、附表一於該附表理由欄註明「未為爭執」之供述證據及非供述證據,既經被告方面表示同意採為證據,且無事實顯示係公務員因違法蒐證所取得之證據,本院審酌該等供述證據作成時之情況,亦認為適於作為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1款、第159條之5第1項等規定,應認為有證據能力。
二、附表一所示各別被告之供述證據,雖依下述理由認為對該陳述之被告以外之其他被告無證據能力,但該等陳述之被告,均未主張其等自己之供述,係出於非任意性之陳述,該等陳述對於各該被告自己,亦應認為具有證據能力。
三、再證人於偵查中如經具結,該具結應於同一偵查程序向後發生效力,毋庸逐次具結,乃屬當然之理,故證人L○○、丙○○、 林建州 等人於偵查中之第二次接受檢察官訊問時之陳述,縱未再次具結,本院仍認為具有證據能力。
四、又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定有明文。附表一所列被告及證人,於以證人身份於檢察官訊問時,均經具結,且未見有何顯不可信之情況,依上開規定,自有證據能力。
五、附表一編號36之台灣南吉公司股東會會議紀錄,編號100之士益企業有限公司出口報單,依形式而言,各為台灣南吉公司及士益企業有限公司根據法令之要求,而為之「通常業務過程中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2款之規定,應具有證據能力。
貳、【不具證據能力部分】:
一、附表二所示被告及證人於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站接受詢問時所為之陳述,對於陳述人以外之被告而言,係屬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陳述,既經被告方面明示不同意採為證據之意思,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之規定,應認為不具證據能力。
二、按證人、鑑定人依法應具結而未具結者,其證言或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158條之3亦有明文;又共同被告對其他共同被告之案件而言,為被告以外之第三人,本質上屬於證人,自不能因案件合併關係而影響其他共同被告原享有之憲法上權利,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2號解釋意旨亦足參照。本件附表二所示被告及證人於檢察官訊問時所為「關於自己以外其他被告之事實上陳述」,均因實質上屬於證人之性質,且均未經具結,依前開說明,俱無證據能力。
三、按大陸地區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吉順與新鴻發公司及上海吉泰公司,於吾國之刑事訴訟程序而言,均非屬國家機關,該等機關就特定個案事項所出具之文書,以及證人L○○、丙○○暨被告申○所出具之文書,對於出具文書者以外之其他被告而言,均應認為係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書面陳述,既經被告方面表示不同意採為證據之意思,揆諸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之規定,同應認為不具證據能力。
四、法務部調查局所屬調查員依調查所獲之證據,所製作資金流向表、關係企業一覽表、帳戶資料排序表,等同於司法警察就特定個案所製作之職務報告,均屬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所為之書面陳述,亦應認為不具證據能力。
叁、【待調查後另行諭知證據能力部分】
一、附表三編號1至3所示之文件,本院認為尚待特定被告及其選任辯護人確認是否仍表示不同意採為證據,此部分宜留待言詞辯論前再行宣示有無證據能力。
二、附表三編號3至7號所示證人丙○○自行錄音之錄音帶以及譯文,因是否違法採證而得作為證據尚待調查及辯論,且譯文是否與錄音內容相符亦待由被告表示是否爭執或播放勘驗,亦應於完成該調查項目後,另行諭知其證據能力之有無。
肆、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6年5月22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陳欽賢
法官林臻嫺法官陳賢德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麗雅中華民國96年5月22日附表一(有證據能力):
┌──┬──────────────────┬───────┬────────────┐│編號│證據名稱│主張排除之被告│備註│├──┼──────────────────┼───────┼────────────┤│⒈│癸○○93年5月19日檢察官偵訊筆錄│①⑥⑦⑩│有。│├──┼──────────────────┼───────┼────────────┤│⒉│丑○○93年6月21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有。│├──┼──────────────────┼───────┼────────────┤│⒊│L○○93年6月21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⑬│有。│├──┼──────────────────┼───────┼────────────┤│⒋│L○○93年8月20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⑬│有。│├──┼──────────────────┼───────┼────────────┤│⒌│L○○93年10月1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有,同一程序已經具結。│├──┼──────────────────┼───────┼────────────┤│⒍│L○○93年10月13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有,同一程序已經具結。│├──┼──────────────────┼───────┼────────────┤│⒎│丙○○93年6月21日檢察官偵訊筆錄│①⑥⑦⑬│有。│├──┼──────────────────┼───────┼────────────┤│⒏│丙○○93年8月20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⑬│有,同一程序已經具結。│├──┼──────────────────┼───────┼────────────┤│⒐│宇○○93年8月20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⑤⑪⑫⑭│有。│├──┼──────────────────┼───────┼────────────┤│⒑│辰○○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⑪│有。│├──┼──────────────────┼───────┼────────────┤│⒒│巳○○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⑪⑬│有。│├──┼──────────────────┼───────┼────────────┤│⒓│巳○○93年10月15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⑪│有。│├──┼──────────────────┼───────┼────────────┤│⒔│T○○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⒕│林建州93年6月21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⒖│林建州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⑧│有,同一程序已經具結。│├──┼──────────────────┼───────┼────────────┤│⒗│午○○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⒘│S○○93年10月15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⒙│ 林川雄 (起訴書誤載為I○○)│①│有。│││93年10月15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⒚│地○○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⒛│天○○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子○○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O○○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乙○○93年6月21日檢察官偵訊筆錄│①│有。│├──┼──────────────────┼───────┼────────────┤││ 吳木村 93年6月21日檢察官偵訊筆錄│①│有。│├──┼──────────────────┼───────┼────────────┤││N○○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J○○93年4月28日臺北市調查處筆錄││有(未為爭執)。│├──┼──────────────────┼───────┼────────────┤││C○○93年4月14日桃園縣調查站筆錄││有(未為爭執)。│├──┼──────────────────┼───────┼────────────┤││F○○93年4月19日臺北縣調查站筆錄││有(未為爭執)。│├──┼──────────────────┼───────┼────────────┤││B○○92年12月8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有(未為爭執)。│├──┼──────────────────┼───────┼────────────┤││M○○93年6月4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有(未為爭執)。│├──┼──────────────────┼───────┼────────────┤││G○93年6月7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有(未為爭執)。│├──┼──────────────────┼───────┼────────────┤││E○○93年9月13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有。│├──┼──────────────────┼───────┼────────────┤││Q○○93年5月19日檢察官偵訊筆錄│①│有。│├──┼──────────────────┼───────┼────────────┤││ 葉祐全 93年10月11日檢察官訊問筆錄││有(未為爭執)。│├──┼──────────────────┼───────┼────────────┤││L○○93年5月28日提出之90年9月11日黃││有(未為爭執)。│││木予宙○○函文│││├──┼──────────────────┼───────┼────────────┤││L○○93年5月28日提出之90年10月7日臺│⑧│有,業務上之紀錄文書。│││灣南吉公司股東會會議紀錄│││├──┼──────────────────┼───────┼────────────┤││L○○93年5月28日提出之2003年12月9日││有(未為爭執)。│││宣城市工商局海峽交流基金會關於安徽│││││ 順吉 公司丙○○原為董事長,後轉換為黃│││││木之證明│││├──┼──────────────────┼───────┼────────────┤││L○○93年5月28日提出之安徽順吉公司2││有(未為爭執)。│││001年1月2日董事會決議│││├──┼──────────────────┼───────┼────────────┤││L○○93年5月28日提出之1995年安徽順││有(未為爭執)。│││吉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決議│││├──┼──────────────────┼───────┼────────────┤││L○○93年6月21日提出之安徽順吉公司││有(未為爭執)。│││2002年資產負債表│││├──┼──────────────────┼───────┼────────────┤││L○○提出臺灣南吉公司對上海聖韋公司││有(未為爭執)。│││89年度外銷明細表│││├──┼──────────────────┼───────┼────────────┤││宇○○提出南慧公司股東名冊││有(未為爭執)。│├──┼──────────────────┼───────┼────────────┤││申○93年2月6日陳情狀提出之南吉債權總││有(未為爭執)。│││額及明細表│││├──┼──────────────────┼───────┼────────────┤││申○93年2月6日陳情狀提出之慧毅公司將││有(未為爭執)。│││金錢借予南吉公司及領取票面明細表、買│││││賣契約書、支票│││├──┼──────────────────┼───────┼────────────┤││申○93年2月6日陳情狀提出之1997年至││有(未為爭執)。│││2002年5月吉順向臺灣匯款匯總表│││├──┼──────────────────┼───────┼────────────┤││申○93年5月28日陳情狀提出之H1-1,黃││有(未為爭執)。│││木2003年9月26日簽署文件│││├──┼──────────────────┼───────┼────────────┤││致遠會計事務所93年10月11日致會南查字││有(未為爭執)。│││第九三二0六號函提出之南吉公司八十八│││││年度及八十九年度查核工作底稿十六冊、│││││財務報告一本│││├──┼──────────────────┼───────┼────────────┤││致遠會計事務所93年10月11日致會南查字││有(未為爭執)。│││第九三二0六號函提出之臺灣南吉公司八│││││十八年級八十九年股東名冊二份│││├──┼──────────────────┼───────┼────────────┤││宇○○提出「南吉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未為爭執)。│││」內部申○以總經理名義之決行文件原本│││││十七份│││├──┼──────────────────┼───────┼────────────┤││甲○○南慧公司90年9月24日及7月12日請││有(未為爭執)。│││購單二張,由申○決行│││├──┼──────────────────┼───────┼────────────┤││玄○○、亥○○、寅○○、己○○宣城市││有(未為爭執)。│││公安拘留通知書四件│││├──┼──────────────────┼───────┼────────────┤││開億公司於91年5月份向南吉公司購買模││有(未為爭執)。│││具之買模合約書、同意書及辛○○出示之│││││委託授權書影本各一份│││├──┼──────────────────┼───────┼────────────┤││開億公司提出給付貨款之支票簽收回聯(││有(未為爭執)。│││有辛○○之簽收)影本四紙│││├──┼──────────────────┼───────┼────────────┤││南吉公司開予維輪公司之統一發票一張││有(未為爭執)。│├──┼──────────────────┼───────┼────────────┤││維輪公司給付貨款本票影本七張││有(未為爭執)。│├──┼──────────────────┼───────┼────────────┤││吳木村提出祥慧公司及南慧公司名義之支││有(未為爭執)。│││票十四紙│││├──┼──────────────────┼───────┼────────────┤││93年9月2日R○○○提出債權處理,南吉││有(未為爭執)。│││公司、南慧公司、葉華、祥惠公司員工薪│││││資表及債權處理表│││├──┼──────────────────┼───────┼────────────┤││寶崑公司支票票款簽收單影本十六張││有(未為爭執)。│├──┼──────────────────┼───────┼────────────┤││臺灣銀行南港分行函一駿工業有限公司帳││有(未為爭執)。│││號000000000000開戶資料、交易明細影本│││├──┼──────────────────┼───────┼────────────┤││臺灣銀行臺南分行函萬泰商業銀行、彰化││有(未為爭執)。│││商銀東臺南分行本行同業支票影本共十一│││││份│││├──┼──────────────────┼───────┼────────────┤││中國農民銀行府城分行函M○○帳戶交易││有(未為爭執)。│││明細資料影本│││├──┼──────────────────┼───────┼────────────┤││中國農民銀行新市分行函A○○帳戶交易││有(未為爭執)。│││明細資料影本│││├──┼──────────────────┼───────┼────────────┤││臺南縣永康市農會函戌○○帳戶交易明細││有(未為爭執)。│││影本│││├──┼──────────────────┼───────┼────────────┤││合作金庫銀行土城分行函辛○○帳戶交易││有(未為爭執)。│││明細影本│││├──┼──────────────────┼───────┼────────────┤││上海儲蓄商業銀行民生分行函辛○○帳號││有(未為爭執)。│││0000000000000-0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影│││││本│││├──┼──────────────────┼───────┼────────────┤││高雄縣湖內鄉農會函R○○○帳號001072││有(未為爭執)。│││00000000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影本│││├──┼──────────────────┼───────┼────────────┤││臺灣區中小企業銀行成功分行函卯○○帳││有(未為爭執)。│││戶資金往來明細及開戶資料影本│││├──┼──────────────────┼───────┼────────────┤││臺灣區中小企業銀行永大分行函辰鎰企業││有(未為爭執)。│││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號資金往來明│││││細及開戶資料影本│││├──┼──────────────────┼───────┼────────────┤││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延平分行函金力誠汽車││有(未為爭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000│││││號資金往來資料影本│││├──┼──────────────────┼───────┼────────────┤││臺北國際商業銀行社子分行函帳號149988││有(未為爭執)。│││00支票影本│││├──┼──────────────────┼───────┼────────────┤││彰化商業銀行岡山分行函辛○○帳戶交易││有(未為爭執)。│││明細及代收款項明細影本各一份│││├──┼──────────────────┼───────┼────────────┤││彰化商業銀行樹林分行函寶崑工業股份有││有(未為爭執)。│││限公司帳號00-00000-0-0交易明細、交易│││││支票等影本各一份│││├──┼──────────────────┼───────┼────────────┤││彰化商業銀行臺南分行辛○○帳戶轉帳傳││有(未為爭執)。│││票、大額現金交易登記簿影本各一份│││├──┼──────────────────┼───────┼────────────┤││彰化商業銀行永康分行函辛○○帳戶大額││有(未為爭執)。│││現金交易明細影本│││├──┼──────────────────┼───────┼────────────┤││彰化商業銀行西臺南分行函辛○○交易傳││有(未為爭執)。│││票影本│││├──┼──────────────────┼───────┼────────────┤││彰化商業銀行新興分行函辛○○帳戶交易││有(未為爭執)。│││傳票影本│││├──┼──────────────────┼───────┼────────────┤││彰化商業銀行西內湖分行函奐志實業公司││有(未為爭執)。│││帳戶交易明細表暨支票影本│││├──┼──────────────────┼───────┼────────────┤││彰化商業銀行北臺南分行函辰鎰公司帳戶││有(未為爭執)。│││交易明細影本│││├──┼──────────────────┼───────┼────────────┤││彰化商業銀行東臺南分行函臺灣開億工業││有(未為爭執)。│││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支票影│││││本一份│││├──┼──────────────────┼───────┼────────────┤││華南商業銀行土城分行函玄○○帳號1862││有(未為爭執)。│││00000000號往來明細影本│││├──┼──────────────────┼───────┼────────────┤││華南商業銀行臺南分行函卯○○國外匯款││有(未為爭執)。│││單影本│││├──┼──────────────────┼───────┼────────────┤││華南商業銀行仁德分行函卯○○大額現金││有(未為爭執)。│││交易、交易傳票影本│││├──┼──────────────────┼───────┼────────────┤││華南商業銀行仁德分行函卯○○帳號6472││有(未為爭執)。│││00000000號交易明細影本│││├──┼──────────────────┼───────┼────────────┤││華南商業銀行仁德分行函D○○帳號6472││有(未為爭執)。│││00000000號九筆交易明細影本│││├──┼──────────────────┼───────┼────────────┤││華南商業銀行仁德分行函D○○帳戶6742││有(未為爭執)。│││00000000號交易明細影本一份│││├──┼──────────────────┼───────┼────────────┤││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仁德分行函黃○○大││有(未為爭執)。│││額現金登記簿等交易傳票影本│││├──┼──────────────────┼───────┼────────────┤││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臺南分行函黃○○匯││有(未為爭執)。│││款資料影本│││├──┼──────────────────┼───────┼────────────┤││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民生分行函黃○○交││有(未為爭執)。│││易傳票影本│││├──┼──────────────────┼───────┼────────────┤││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歸仁分行函黃○○帳││有(未為爭執)。│││號0000000000000號開戶資料、印鑑卡、│││││交易明細影本│││├──┼──────────────────┼───────┼────────────┤││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大同分行函寅○○帳││有(未為爭執)。│││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往來明細影本│││├──┼──────────────────┼───────┼────────────┤││萬泰商業銀行歸仁分行函辛○○支出、匯││有(未為爭執)。│││款傳票影本│││├──┼──────────────────┼───────┼────────────┤││萬泰商業銀行土城分行函辛○○帳號0255││有(未為爭執)。│││00000000號帳戶基本資料、印鑑卡、交易│││││明細影本│││├──┼──────────────────┼───────┼────────────┤││萬泰商業銀行東門分行函辛○○支出傳票││有(未為爭執)。│││影本│││├──┼──────────────────┼───────┼────────────┤││萬泰商業銀行赤崁分行函辛○○轉帳支出││有(未為爭執)。│││傳票、匯款申請書影本│││├──┼──────────────────┼───────┼────────────┤││萬泰商業銀行永康分行函辛○○、己○○││有(未為爭執)。│││等交易傳票資料影本│││├──┼──────────────────┼───────┼────────────┤││萬泰商業銀行歸仁分行函丑○○帳號0345││有(未為爭執)。│││00000000號開戶基本資料、對帳單影本│││├──┼──────────────────┼───────┼────────────┤││富邦商業銀行土城分行函悅新公司帳號01││有(未為爭執)。│││0000000000號開戶基本資料、對帳單影本│││├──┼──────────────────┼───────┼────────────┤││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臺南分行函酉○○、林││有(未為爭執)。│││ 黃美珠 帳戶交易明細表影本│││├──┼──────────────────┼───────┼────────────┤││酉○○、壬○○○於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臺││有(未為爭執)。│││南分行轉帳、買匯、匯兌資料影本│││├──┼──────────────────┼───────┼────────────┤││申○委託士益企業有限公司將南吉公司出│⑤⑭│有,業務上之紀錄文書。│││口報單十二份│││││││││││││├──┼──────────────────┼───────┼────────────┤│101.│安徽省順吉通工業股份有公司董事會決議││有(未為爭執)。│││影本│││├──┼──────────────────┼───────┼────────────┤│102.│L○○提供南吉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出││有(未為爭執)。│││口到大陸關係企業之模具清單影本│││├──┼──────────────────┼───────┼────────────┤│103.│臺灣土地銀行東臺南分行、新營分行、臺││有(未為爭執)。│││南分行、北臺南分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仁德分行、新營分行關於臺灣南吉公司高│││││鐵補償金函│││├──┼──────────────────┼───────┼────────────┤│104.│庚○○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投資原始股││有(未為爭執)。│││東名冊│││├──┼──────────────────┼───────┼────────────┤│105.│庚○○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70年至86年││有(未為爭執)。│││10月之股本明細表│││├──┼──────────────────┼───────┼────────────┤│106.│庚○○扣押物之關於成立外資經營安徽吉││有(未為爭執)。│││順交通工業有限公司的報告│││├──┼──────────────────┼───────┼────────────┤│107.│庚○○扣押物之安徽吉順公司營業執照及││有(未為爭執)。│││上海吉泰公司營業執照│││├──┼──────────────────┼───────┼────────────┤│108.│庚○○扣押物之安徽省宣城地區對外經濟││有(未為爭執)。│││貿易委員會同意成立安徽吉順公司之批復│││││及相關文件│││├──┼──────────────────┼───────┼────────────┤│109.│庚○○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業務部待續││有(未為爭執)。│││之企業事項處理方式│││├──┼──────────────────┼───────┼────────────┤│110.│庚○○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資金往來資││有(未為爭執)。│││料│││├──┼──────────────────┼───────┼────────────┤│111.│庚○○扣押物之安徽吉順公司進口信用證││有(未為爭執)。│││近期承兌情況統計表及L/C│││├──┼──────────────────┼───────┼────────────┤│112.│庚○○扣押物之皇科公司貨款債權資料││有(未為爭執)。│├──┼──────────────────┼───────┼────────────┤│113.│庚○○扣押物之戊○○、K○○○、 黃淑 ││有(未為爭執)。│││玲、庚○○身分證資料│││├──┼──────────────────┼───────┼────────────┤│114.│庚○○扣押物之庚○○練習申○簽名││有(未為爭執)。│├──┼──────────────────┼───────┼────────────┤│115.│庚○○扣押物之有偽造爭議的安徽吉順公││有(未為爭執)。│││司、新鴻發公司、上海吉泰公司之授權委│││││託書等文件│││├──┼──────────────────┼───────┼────────────┤│116.│庚○○扣押物之玄○○等偽造安徽吉順公││有(未為爭執)。│││司母公司薩摩亞群島進成公司、以及上海│││││吉泰公司母公司維京群島聯合國際公司股│││││權轉讓文件│││├──┼──────────────────┼───────┼────────────┤│117.│申○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84至88類別分││有(未為爭執)。│││類總表│││├──┼──────────────────┼───────┼────────────┤│118.│申○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84至88銷售統││有(未為爭執)。│││計表│││├──┼──────────────────┼───────┼────────────┤│119.│申○扣押物之通訊聯絡簿二本││有(未為爭執)。│├──┼──────────────────┼───────┼────────────┤│120.│申○扣押物之申○與大陸企業員工往來函││有(未為爭執)。│││件│││├──┼──────────────────┼───────┼────────────┤│121.│申○扣押物之韋聖公司(吉泰公司關係企││有(未為爭執)。│││業)廠建工程明細表│││├──┼──────────────────┼───────┼────────────┤│122.│申○扣押物之申○聲明書等文件稿四件││有(未為爭執)。│├──┼──────────────────┼───────┼────────────┤│123.│申○扣押物之臺灣南吉公司大陸關係企業││有(未為爭執)。│││經營資料│││├──┼──────────────────┼───────┼────────────┤│124.│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應收帳款││有(未為爭執)。│││代付帳冊│││├──┼──────────────────┼───────┼────────────┤│125.│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與上海吉││有(未為爭執)。│││泰公司報價等文件│││├──┼──────────────────┼───────┼────────────┤│126.│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南吉(││有(未為爭執)。│││吉泰、吉順)公司報關出口文件│││├──┼──────────────────┼───────┼────────────┤│127.│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支付南吉││有(未為爭執)。│││公司貨款支票等影本│││├──┼──────────────────┼───────┼────────────┤│128.│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模具買賣││有(未為爭執)。│││合約書│││├──┼──────────────────┼───────┼────────────┤│129.│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出口報單││有(未為爭執)。│├──┼──────────────────┼───────┼────────────┤│130.│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交付上海││有(未為爭執)。│││吉泰公司發票資料│││├──┼──────────────────┼───────┼────────────┤│131.│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裝櫃清單││有(未為爭執)。│├──┼──────────────────┼───────┼────────────┤│132.│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提貨單││有(未為爭執)。│├──┼──────────────────┼───────┼────────────┤│133.│士益公司扣押物之士益企業公司出口報單││有(未為爭執)。│││、費用繳納資料│││├──┼──────────────────┼───────┼────────────┤│134.│Q○○扣押物之南慧公司發票││有(未為爭執)。│├──┼──────────────────┼───────┼────────────┤│135.│Q○○扣押物之買賣合約書││有(未為爭執)。│├──┼──────────────────┼───────┼────────────┤│136.│Q○○扣押物之南吉公司證明書及出貨單││有(未為爭執)。│├──┼──────────────────┼───────┼────────────┤│137.│Q○○扣押物之有關南慧公司公文││有(未為爭執)。│├──┼──────────────────┼───────┼────────────┤│138.│Q○○扣押物之南吉公司財產目錄││有(未為爭執)。│├──┼──────────────────┼───────┼────────────┤│139.│Q○○扣押物之南吉公司授權書等文件││有(未為爭執)。│├──┼──────────────────┼───────┼────────────┤│140.│Q○○扣押物之南吉公司拋棄設備留置同││有(未為爭執)。│││意書等資料│││├──┼──────────────────┼───────┼────────────┤│141.│Q○○扣押物之南吉公司登記證││有(未為爭執)。│├──┼──────────────────┼───────┼────────────┤│142.│黃○○扣押物之銀行存摺││有(未為爭執)。│├──┼──────────────────┼───────┼────────────┤│143.│卯○○扣押物之卯○○華南銀行活期存摺││有(未為爭執)。│││三本│││├──┼──────────────────┼───────┼────────────┤│144.│卯○○扣押物之癸○○、丑○○、寅○○││有(未為爭執)。│││、壬○○○出境至大陸資料│││├──┼──────────────────┼───────┼────────────┤│145.│癸○○扣押物之匯款單││有(未為爭執)。│├──┼──────────────────┼───────┼────────────┤│146.│癸○○扣押物之銀行存摺││有(未為爭執)。│├──┼──────────────────┼───────┼────────────┤│147.│未○○、申○、癸○○、己○○、辛○○││有(未為爭執)。│││、亥○○、宙○○、天○○、地○○、陳│││││ 文欽 、庚○○、壬○○○、甲○○、 黃雙 │││││美、P○○、K○○○、戊○○、酉○○│││││、玄○○等人之出入境紀錄│││├──┼──────────────────┼───────┼────────────┤│148.│亥○○、宙○○、己○○、寅○○、黃淑││有(未為爭執)。│││玲、辛○○等人出入境紀錄影本│││├──┼──────────────────┼───────┼────────────┤│149.│法務部調查局九十三年九月十七日調科貳││有(未為爭執)。│││字第0九三000三五七二四0號鑑定通│││││知書│││├──┼──────────────────┼───────┼────────────┤│150.│個別被告接受詢問或訊問時之陳述,對自││有。│││己而言。││││││││└──┴──────────────────┴───────┴────────────┘附表二(無證據能力):
┌──┬──────────────────┬───────┬────────────┐│編號│證據名稱│主張排除之被告│備註│├──┼──────────────────┼───────┼────────────┤│⒈│申○93年1月6日臺南市調查站詢問筆錄│⑤⑨⑭│無,審判外陳述。│├──┼──────────────────┼───────┼────────────┤│⒉│申○93年1月6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⑤⑨⑫⑭│無,未經具結│├──┼──────────────────┼───────┼────────────┤│⒊│申○93年5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⑤⑨⑩⑫⑬⑭⑮│無,未經具結│├──┼──────────────────┼───────┼────────────┤│⒋│申○93年6月21日檢察官訊問筆錄第一次│⑤⑨⑫⑭│無,未經具結│├──┼──────────────────┼───────┼────────────┤│⒌│申○93年6月21日檢察官訊問筆錄第二次│⑤⑨⑫⑭│無,未經具結│├──┼──────────────────┼───────┼────────────┤│⒍│申○93年8月4日檢察官訊問筆錄第三次│⑤⑨⑫⑬⑭│無,未經具結│├──┼──────────────────┼───────┼────────────┤│⒎│申○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第五次│⑤⑫⑬⑭│無,未經具結│├──┼──────────────────┼───────┼────────────┤│⒏│癸○○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⑧│無,審判外陳述。│├──┼──────────────────┼───────┼────────────┤│⒐│癸○○93年10月6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無,未經具結│├──┼──────────────────┼───────┼────────────┤│⒑│甲○○93年7月2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⒒│甲○○93年9月24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⒓│丑○○93年6月4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⒔│丑○○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⑥⑦│無,未經具結│├──┼──────────────────┼───────┼────────────┤│⒕│卯○○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⑩⑬│無,審判外陳述。│├──┼──────────────────┼───────┼────────────┤│⒖│卯○○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⑩⑬│無,未經具結│├──┼──────────────────┼───────┼────────────┤│⒗│未○○93年9月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⑮│無,未經具結│├──┼──────────────────┼───────┼────────────┤│⒘│庚○○93年6月30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⒙│庚○○93年8月19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⒚│庚○○93年9月2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⒛│庚○○93年10月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酉○○93年6月28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酉○○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壬○○○93年6月28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⑤⑩⑫⑭│無,審判外陳述。│├──┼──────────────────┼───────┼────────────┤││壬○○○93年9月13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⑤⑩⑫⑭│無,未經具結│├──┼──────────────────┼───────┼────────────┤││L○○93年6月2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⑥⑦⑬│無,審判外陳述。│├──┼──────────────────┼───────┼────────────┤││丙○○93年6月7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⑥⑦⑬│無,審判外陳述。│├──┼──────────────────┼───────┼────────────┤││丙○○93年6月16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⑥⑦│無,審判外陳述。│├──┼──────────────────┼───────┼────────────┤││宇○○92年5月14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⑤⑨⑩⑪⑫⑭│無,審判外陳述。│├──┼──────────────────┼───────┼────────────┤││宇○○93年7月12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⑤⑪⑫⑭│無,審判外陳述。│├──┼──────────────────┼───────┼────────────┤││辰○○92年11月29日臺南市調查筆錄│①⑩⑪│無,審判外陳述。│├──┼──────────────────┼───────┼────────────┤││辰○○93年2月14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⑩⑪│無,審判外陳述。│├──┼──────────────────┼───────┼────────────┤││巳○○93年5月28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⑨⑩⑪⑬│無,審判外陳述。│├──┼──────────────────┼───────┼────────────┤││D○○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⑩│無,審判外陳述。│├──┼──────────────────┼───────┼────────────┤││R○○○93年6月4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R○○○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T○○93年6月25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H○○93年6月11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⑩│無,審判外陳述。│├──┼──────────────────┼───────┼────────────┤││H○○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⑩│無,未經具結│├──┼──────────────────┼───────┼────────────┤││黃○○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黃○○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U○○93年5月31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U○○93年8月27日檢察官訊問筆錄│①│無,未經具結。│├──┼──────────────────┼───────┼────────────┤││林建州93年6月3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⑧│無,審判外陳述。│├──┼──────────────────┼───────┼────────────┤││午○○93年6月30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⑧│無,審判外陳述。│├──┼──────────────────┼───────┼────────────┤││地○○93年3月31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天○○93年4月12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⑨⑩│無,審判外陳述。│├──┼──────────────────┼───────┼────────────┤││丁○○92年12月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子○○93年7月7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⑨│無,審判外陳述。│├──┼──────────────────┼───────┼────────────┤││O○○93年6月23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乙○○93年6月7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吳木村93年6月7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N○○93年3月5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N○○93年5月3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V○○93年6月8日臺北市調查處筆錄│①⑩│無,審判外陳述。│├──┼──────────────────┼───────┼────────────┤││ 楊文穎 93年5月21日桃園縣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E○○93年7月2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Q○○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⑤⑨⑭│無,審判外陳述。│├──┼──────────────────┼───────┼────────────┤││A○○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⑤⑨⑬⑭│無,審判外陳述。│├──┼──────────────────┼───────┼────────────┤││戌○○93年5月19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 李邨玉 92年12月1日臺南市調查站筆錄│①│無,審判外陳述。│├──┼──────────────────┼───────┼────────────┤││L○○93年5月28日提出之南吉資產掏空│①⑥⑦│無,審判外陳述。│││事實陳述│││├──┼──────────────────┼───────┼────────────┤││L○○93年5月28日提出之安徽吉順公司│①│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2001年及2002年借款對比資料│││├──┼──────────────────┼───────┼────────────┤││L○○93年5月28日提出之華東政法學院│⑥⑦│無,非屬法院或檢察官囑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書││之鑑定,且具個案性質,應│││││屬審判外之書面陳述。│├──┼──────────────────┼───────┼────────────┤││L○○93年5月28日提出之臺胞玄○○和│①⑬⑮│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寅○○先生因涉嫌職務侵占被刑事拘留一│││││案的簡況│││├──┼──────────────────┼───────┼────────────┤││L○○93年5月28日提出之關於安徽順吉│⑮│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交通工業有限公司和新鴻發交通工業(安│││││徽)有限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之意見│││├──┼──────────────────┼───────┼────────────┤││L○○93年6月21日提出之安徽順吉公司│①│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2001年年度損益綜合報告│││├──┼──────────────────┼───────┼────────────┤││L○○93年6月21日提出之安徽順吉公司│①│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2003年1月11日財務狀況說明書│││├──┼──────────────────┼───────┼────────────┤││L○○93年6月21日提出之93年10月13日│①│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L○○提出「關於安徽吉順交通工業有限│││││公司投資的說明」│││├──┼──────────────────┼───────┼────────────┤││L○○提出臺灣南吉公司部分債權人名冊│①│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丙○○93年6月5提出之自述書│①⑩│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丙○○93年6月5提出之2003年1月11日向│①⑩│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海峽交流基金會之申請書│││├──┼──────────────────┼───────┼────────────┤││南吉公司領取高鐵補償費資金流向圖│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南吉公司售予臺灣開億股份有限公司模具│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貨款流向│││├──┼──────────────────┼───────┼────────────┤││辛○○彰化銀行岡山分行帳戶0000-00-00│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249-6帳戶資金流向│││├──┼──────────────────┼───────┼────────────┤││卯○○華銀仁德分行000000000000帳號資│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金流向│││├──┼──────────────────┼───────┼────────────┤││卯○○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成功分行050720│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00000000帳號資金流向│││├──┼──────────────────┼───────┼────────────┤││D○○華南銀行仁德分行000000000000號│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帳戶資金流向│││├──┼──────────────────┼───────┼────────────┤││黃○○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歸仁分行0504│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000000000帳戶資金流向│││├──┼──────────────────┼───────┼────────────┤││南吉公司關係企業一覽表│⑤⑩⑫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申○委託士益企業有限公司將南吉公司出│⑤⑭│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口之資金流向表影本││││││││├──┼──────────────────┼───────┼────────────┤││酉○○、壬○○○於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臺│⑧│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南分行轉帳、買匯、匯兌資料排序共十六│││││張(調六卷P601-616)│││├──┼──────────────────┼───────┼────────────┤││申○93年5月28日陳情狀提出之玄○○偽│⑬⑮│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造申○簽名,變更上海吉泰、安徽順吉等│││││公司股權及經營權相關文件│││├──┼──────────────────┼───────┼────────────┤│83.│L○○93年5月28日提出之申○2003年11│⑮│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月30日申明書││││││││├──┼──────────────────┼───────┼────────────┤│84.│L○○93年6月21日提出之申○函│①│無,審判外之書面陳述。│││││││││││└──┴──────────────────┴───────┴────────────┘附表三(證據能力未定):
┌──┬──────────────────┬───────┬────────────┐│編號│證據名稱│主張排除之被告│備註│├──┼──────────────────┼───────┼────────────┤│1│丙○○93年6月5提出之2003年12月9日宣│①⑩│尚待確認。│││城市致海峽交流基金會關於安徽吉順公司│││││丙○○原為董事長,後轉換為申○之證明│││├──┼──────────────────┼───────┼────────────┤│2│丙○○93年6月5提出之安徽吉順公司2001│①⑩│尚待確認。│││年1月2日董事會決議│││├──┼──────────────────┼───────┼────────────┤│3│丙○○93年6月5提出之丙○○入出境紀錄│①⑩│尚待確認。│├──┼──────────────────┼───────┼────────────┤│4│丙○○自行錄製之「丙○○與申○92年3│①⑪⑧│播放勘驗前,譯文屬審判外│││月6日」之錄音與重點譯文││之書面陳述,無證據能力。│├──┼──────────────────┼───────┼────────────┤│5│丙○○自行錄音之「丙○○與申○92年3│①⑪⑧│播放勘驗前,譯文屬審判外│││月16日」重點譯文││之書面陳述,無證據能力。│├──┼──────────────────┼───────┼────────────┤│6│丙○○自行錄音之「X○○與W○○92年│①⑪│播放勘驗前,譯文屬審判外│││3月16日」重點譯文││之書面陳述,無證據能力。│├──┼──────────────────┼───────┼────────────┤│7│丙○○自行錄音之「亥○○與丙○○92年│①⑪│播放勘驗前,譯文屬審判外│││5月14日」重點譯文││之書面陳述,無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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