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7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79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李忠倫
賴威仁上列被告等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4月18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廖慧娟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賢慧中華民國10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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