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5年亡字第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01日
裁判案由:宣告死亡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家事裁定105年度亡字第58號聲請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失蹤人曹品章最後籍設:新竹縣○○鄉○○路○○號
謝子銀 最後籍設:新竹縣○○鄉○○路○○號上列聲請人因聲請宣告失蹤人曹品章、謝子銀死亡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對失蹤人曹品章(男,民國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謝子銀(男,民國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貳個月內,向本院陳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
家事法庭法官楊蕙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
書記官徐佩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