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附民移調字第59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7月14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調解程序筆錄聲請人甲○○相對人乙○○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附民移調字第59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7年7月1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游悅晨調解委員黃增雄
盧文堂書記官張富喆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甲○○相對人乙○○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貳萬元,當場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379號公然侮辱案件,願即撤回告訴。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華民國97年7月14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書記官張富喆法官游悅晨中華民國97年7月15日
書記官張富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