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4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四一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林政德律師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庭期另行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4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四一號
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林政德律師右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庭期另行通知,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