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緝字第75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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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訴緝字第7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3年度訴緝字第75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維安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廖彥傑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43708號),本院判決如下:
文林維安 製造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
一、林維安明知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之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製造、販賣,竟基於製造第三級毒品、販賣第三級毒品之犯意,先於不詳時、地,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志評」之人購入含有上開第三級毒品之原料粉末,並於民國000年0月間某時,在其位於桃園市○○區○○街00號住處內,將上開毒品原料粉末、調味果汁粉以特定比例混合後分裝,加工製造成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混合毒品果汁包10包(下稱毒品果汁包),再伺機販售予「 小熊 」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嗣為警持搜索票,於111年10月12日凌晨0時50分許,在林維安上開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始悉上情。
二、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報告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證據能力部分:本判決所引用供述證據之證據能力,被告林維安、辯護人均同意作為證據,本院審酌各項證據作成時之情況,並無違法取證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規定,均有證據能力。至於本判決所引用之非供述證據部分,與本案均有關連性,亦無證據證明係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以不法方式所取得,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反面解釋,亦具證據能力。
二、認定犯罪事實之理由及依據: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詢、偵查、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不諱(見偵卷第21至25頁、第98頁、本院訴緝卷第28至29頁、第57頁),並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查獲現場照片在卷可稽(見偵卷第33至39頁、第69至79頁)。又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為被告製造完成之毒品果汁包,經送鑑驗結果,檢出第三級毒品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成分(重量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且另有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毒品果汁包半成品、附表一編號3至18所示製造毒品所用之物扣案可佐,足認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㈠、按行為人基於製造毒品之犯意,將含有一種或多種毒品成分粉末與其他非活性成分之輔料(例如果汁粉)依一定比例調和為混合物,或製成片劑、丸劑、膠囊劑、散劑(粉末劑)或溶液劑等劑型,再以各式型態包裝,或偽作為食品、香菸、感冒藥或其他態樣之混合、配製及包裝等一切過程,足生毒品因製造完成而對外擴散之抽象危險者,自應成立製造毒品罪(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188號判決意旨參照)。
查被告將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與調味果汁粉及其他原料以一定比例混合,再將之填入分裝袋內,以電子封膜機密封,使毒品更適於販賣、施用,揆諸前揭說明,其所為應屬製造第三級毒品之行為。
㈡、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同條例第4條第6項、第3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
㈢、被告製造毒品果汁包之目的之一係伺機販售予「小熊」等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具有行為部分合致,為想像競合犯,依刑法第55條規定,應從一重以製造第三級毒品罪處斷。
㈣、刑之減輕事由:
1.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8條之罪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定有明文。被告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就上開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2.按刑法第59條規定之酌量減輕其刑,必須犯罪另有特殊之原因與環境,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認為即使予以宣告法定最低度刑,猶嫌過重者,始有其適用。此所謂法定最低度刑,固包括法定最低本刑;惟遇有其他法定減輕之事由者,則應係指適用其他法定減輕事由減輕其刑後之最低度刑而言。倘被告別有法定減輕事由者,應先適用法定減輕事由減輕其刑後,猶認其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即使科以該減輕後之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始得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查毒品對社會秩序及國民健康危害至深且鉅,製造毒品係政府嚴格查緝之犯罪類型,被告為圖己利,無視政府禁令製造毒品,倘外流足以破壞社會治安,助長毒品流通,客觀上顯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亦無證據證明被告有何客觀上特殊原因或環境致需製造毒品;況本件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7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後,法定刑已大幅減輕,客觀上已無情輕法重,而有情堪憫恕之情形,自無再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之餘地。
㈤、爰審酌被告正值青壯,不思努力進取獲取所需,明知毒品具有成癮性、濫用性,足以戕害他人健康,並對社會治安造成潛在危害,仍無視國家杜絕毒品犯罪之嚴刑峻令,為圖一己私利,猶鋌而走險製造第三級毒品並伺機販售,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警詢中自承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勉持、製造之毒品數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沒收部分:
㈠、按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1項定有明文。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2所示之物,係被告製造第三級毒品過程中,產出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物(含半成品),屬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㈡、按犯第4條至第9條、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第1項、第2項之罪者,其供犯罪所用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定有明文。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至18所示之物,係被告製造第三級毒品過程中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陳在卷(見本院訴緝卷第29頁),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
㈢、其餘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因無證據證明與本案有關,均不予宣告沒收銷燬或沒收。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蔡孟庭提起公訴,檢察官李佩宣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3年9月13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陳品潔
法官張琍威
法官蔣彥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黃宜貞中華民國113年9月16日附錄本件論罪科刑法條全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3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50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
編號扣押物品名稱數量鑑定結果1混合型毒品包成品10包1.外觀為鳳梨酥包裝黃底混合包(內含棕色粉末),10包總毛重31.10公克,總淨重22.467公克,驗餘總毛重30.844公克2.10包取1,毛重4.68公克,淨重3.381公克,使用量0.256公克,剩餘量3.125公克。3.鑑定結果:檢出第三級毒品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2月1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偵卷第213頁)2混合型毒品包半成品13包3製作毒品包用原料一粒眠2包1.經檢視均為橘色圓形藥錠,外觀型態均相似,隨機抽取2顆磨混鑑定2.總淨重1264.43公克,共取0.34公克鑑定用罄,總餘1264.09公克3.檢出非毒品成分:Clozapine。未檢出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硝甲氮平)及第四級毒品硝西泮(耐妥眠)等常見毒品成分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1年11月15日刑鑑字第1117031696號鑑定書(見偵卷第173頁)4製作毒品包用原料不明白色粉末1包1.外觀為白色粉末,毛重15.52公克,淨重12.959公克,使用量0.084公克,剩餘量12.875公克。2.鑑定結果:檢出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第三級毒品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2月1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偵卷第215頁)5製作毒品包用原料果汁粉3包6混合型毒品包空分裝袋128個7混合型毒品包空分裝袋192個8混合型毒品包空分裝袋2個9分裝用撲克牌144張10透明空夾鏈袋1大包11裝原料用盒子(含殘渣)1個12電子封膜機1台13電子磅秤2台14研磨好粉狀一粒眠1包1.外觀為橘色粉末,毛重1.33公克,淨重0.777公克,使用量0.150公克,剩餘量0.627公克。2.鑑定結果:未檢出含法定毒品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16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偵卷第209頁)15攪拌用杯子(含湯匙)1個16攪拌用打火機1個17湯勺2個18分裝混合型毒品包用籃子1個附表二:
編號扣押物品名稱數量鑑定結果1大麻毒品1包1.外觀為乾燥植物,毛重5.49公克,淨重2.808公克,使用量0.021公克,剩餘量2.787公克。2.鑑定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11年11月16日毒品證物鑑定分析報告(見偵卷第219頁)2電子攪拌機(研磨)1台3過濾網1個4大麻吸食器1個5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1支6彩虹菸空袋2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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