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96年度雄調字第860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請人   甲○○
  相對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調字第860號損害賠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
中華民國96年11月6日上午10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
易庭民事調解室一(3樓)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劉定安
  書記官 楊銘仁
朗讀案由:
聲請人  甲○○
相對人  乙○○
調解委員  蔡朱童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蔡朱童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貳萬元。
  給付方法:相對人當場給付現金壹萬柒仟元予聲請人收受,
  其餘新台幣參仟元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十日以前交付聲請人。
               聲請人:甲○○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
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書記官 楊銘仁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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