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58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587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曹竣吉選任辯護人許清連律師被告曹竣斐選任辯護人 李錦臺 律師
許清連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潘正屏
法官李佳容法官黃紀錄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1年5月22日
書記官戴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