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295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2年訴字第29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九五四號
上訴人甲○○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乙○○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台幣壹佰玖拾肆萬陸仟伍佰叁拾叁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為新台幣叁萬零肆佰伍拾柒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二條第二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林紀元
法官林玉心法官盧怡秀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日
法院書記官王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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