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補字第16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 雲林 地方法院105年補字第1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補字第162號原告 林輕賓
林文欽 林文長 賴聰裕 陳金石 廖詢珍 林銘斌 郭文岳 黃水發 柯仁一 鄭秋香 陳木篡 李環寶 張義助 張建富 黃錦祺 林清潭 黃育汝 張嘉蜂 林愫馨 張永顯 鐘美珠 林凱祥 賴宣孝 賴寶元 張錫淇 何宜洽 何錦龍 呂阿景 林清山 林儀恭 林坤茂 林坤明 何游品 林榮發 李秀麗 黃銘環 林志豪 林榮徽 上列原告等與被告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原告等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原告等各自之訴訟標的金額分別核定為如附表訴訟標的金額欄所示,應分別向原告等各徵收如附表應徵裁判費欄所示之第一審裁判費。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等分別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該部分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張國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
書記官劉興錫附表:
┌──┬────┬───────┬──────┬───┐│編號│原告姓名│訴訟標的金額│應徵裁判費│備註││││(新臺幣)│(新臺幣)││├──┼────┼───────┼──────┼───┤│1│林輕賓│187,300元│1,990元││├──┼────┼───────┼──────┼───┤│2│林文欽│435,500元│4,740元││├──┼────┼───────┼──────┼───┤│3│林文長│63,000元│1,000元││├──┼────┼───────┼──────┼───┤│4│賴聰裕│166,000元│1,770元││├──┼────┼───────┼──────┼───┤│5│陳金石│18,500元│1,000元││├──┼────┼───────┼──────┼───┤│6│廖詢珍│30,000元│1,000元││├──┼────┼───────┼──────┼───┤│7│林銘斌│10,000元│1,000元││├──┼────┼───────┼──────┼───┤│8│郭文岳│14,000元│1,000元││├──┼────┼───────┼──────┼───┤│9│黃水發│10,300元│1,000元││├──┼────┼───────┼──────┼───┤│10│柯仁一│10,300元│1,000元││├──┼────┼───────┼──────┼───┤│11│鄭秋香│15,000元│1,000元││├──┼────┼───────┼──────┼───┤│12│陳木篡│43,000元│1,000元││├──┼────┼───────┼──────┼───┤│13│李環寶│16,000元│1,000元││├──┼────┼───────┼──────┼───┤│14│張義助│5,500元│1,000元││├──┼────┼───────┼──────┼───┤│15│張建富│42,960元│1,000元││├──┼────┼───────┼──────┼───┤│16│黃錦祺│5,200元│1,000元││├──┼────┼───────┼──────┼───┤│17│林清潭│6,500元│1,000元││├──┼────┼───────┼──────┼───┤│18│黃育汝│5,300元│1,000元││├──┼────┼───────┼──────┼───┤│19│張嘉蜂│23,000元│1,000元││├──┼────┼───────┼──────┼───┤│20│林愫馨│16,100元│1,000元││├──┼────┼───────┼──────┼───┤│21│張永顯│33,000元│1,000元││├──┼────┼───────┼──────┼───┤│22│鐘美珠│16,500元│1,000元││├──┼────┼───────┼──────┼───┤│23│林凱祥│31,000元│1,000元││├──┼────┼───────┼──────┼───┤│24│賴宣孝│50,500元│1,000元││├──┼────┼───────┼──────┼───┤│25│賴寶元│24,000元│1,000元││├──┼────┼───────┼──────┼───┤│26│張錫淇│2,470元│1,000元││├──┼────┼───────┼──────┼───┤│27│何宜洽│23,500元│1,000元││├──┼────┼───────┼──────┼───┤│28│何錦龍│13,500元│1,000元││├──┼────┼───────┼──────┼───┤│29│呂阿景│230,000元│2,430元││├──┼────┼───────┼──────┼───┤│30│林清山│41,000元│1,000元││├──┼────┼───────┼──────┼───┤│31│林儀恭│48,000元│1,000元││├──┼────┼───────┼──────┼───┤│32│林坤茂│104,500元│1,110元││├──┼────┼───────┼──────┼───┤│33│林坤明│44,500元│1,000元││├──┼────┼───────┼──────┼───┤│34│何游品│32,800元│1,000元││├──┼────┼───────┼──────┼───┤│35│林榮發│72,500元│1,000元││├──┼────┼───────┼──────┼───┤│36│李秀麗│142,000元│1,550元││├──┼────┼───────┼──────┼───┤│37│黃銘環│64,000元│1,000元││├──┼────┼───────┼──────┼───┤│38│林志豪│34,850元│1,000元││├──┼────┼───────┼──────┼───┤│39│林榮徽│18,0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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