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度交抗字第64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8年交抗字第64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9月09日

裁判案由: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98年度交抗字第640號抗告人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代表人乙○○受處分人甲○○上列抗告人因受處分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8年7月15日裁定(98年度交聲字第1834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本件原裁定以:㈠異議人即受處分人於民國(下同)98年6月2日晚間9時8分,酒後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高雄縣○○鄉○○路與大社路口時,經員警進行酒測及開單,異議人該時呼氣酒測濃度達每公升0.46毫克等情,為異議人所不爭執,並有高雄縣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交通部公路總○○○區○○○○○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各1份在卷可證,異議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事實,固堪認定。㈡異議人係駕駛自用小客車,並非駕駛職業大貨車違規,原處分機關裁處吊扣異議人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無非係依修正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扣或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已於94年12月14日經總統公布修正條文,於95年3月1日施行,修正施行後之條文業已刪除「吊扣或」等規定,觀其提案修正理由「原條文將違法或違規駕駛人所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一併吊扣,失之過酷,影響人民工作及生活過鉅」(見立法院公報第94卷第70期第136頁至第13
8頁之院會紀錄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之立法理由)。是而,依修正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時,僅能「吊扣」違規當時所駕駛車輛之駕駛執照,不能再「吊扣」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自為顯明。從而,為吊扣駕駛人駕駛執照之處分時,自僅得吊扣駕駛人違規時所駕駛該級車類之駕駛執照,以限制其繼續駕駛該級車類行駛道路之權利,若駕駛人並無該級車類之駕駛執照,即無從執行吊扣駕駛執照之處分,而僅係應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處罰駕駛人之問題。㈢異議人駕駛自用小客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應吊扣其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1年。原處分機關以異議人無自用小客車之駕駛執照可供吊扣時,吊扣其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以代之,雖可達成限制異議人繼續駕駛自用小客車行駛之目的,惟亦同時造成限制受處分人繼續駕駛其職業大貨車或其他較低級等車類行駛之結果,所造成之損害已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按行政行為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3款定有明文;且依前開所述修正後即本件行為時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既已將「吊扣」各級車類之規定予以刪除,原處分機關自不能逕行處分吊扣異議人其他車種之駕駛執照。原處分機關以受處分人無自用小客車駕駛執照可供吊扣,而逕行吊扣其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顯已逾越修正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之規範意涵及範圍,因認異議人之異議為有理由,而將原處分關於吊扣異議人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部分撤銷,並為不罰之諭知。經核與法並無違誤。
二、原處分機關抗告意旨雖以:處罰酒後駕車行為之立法目的在於駕駛人於飲酒後駕車,將無法保持清晰、正常之判斷,反應操控能力降低,增加發生交通事故之危險,對於整體用路人之生命、身體、財產法益造成極大之侵害,故對於酒後駕車行為除科以罰鍰及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外,並吊扣駕駛人之駕駛執照在確保用路人之安全,現行駕駛執照為2個駕駛憑證,至於露屬汽車範圍,如取得較高一級車類之駕駛執照者,僅係取得許可範圍較廣之單一憑證,而非取得數個許可,當行為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所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應指准駕資格,亦即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得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當未領有較低級駕駛執照者,依憑其所領有之較高級駕駛執照,酒後違規駕駛較低級之車輛時,自仍應吊扣其駕駛該違規車輛所憑之較高級駕駛執照,如此對國人之用路安全方不致造成隱憂,原裁定未慮及此顯有不當等語,指摘原裁定違誤,固非無見。惟如上所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8條之修法意旨及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3款規定,行政行為所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等說明,自不得吊扣異議人之職業大貨車駕駛職照,是原處分機關執上開理由指摘原裁定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26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蕭權閔
法官陳吉雄法官李嘉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98年9月9日
書記官郭榮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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